張家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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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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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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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閱數:
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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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地址:97001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陳雅竹
傳真:03-8235531
電話:03-8224500
電子信箱:kaekoto@nt.hl.gov.tw |
附件: |
1、花蓮縣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員工加班費支給管制要點。2、修正對照表。 |
主旨: |
修正「花蓮縣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員工加班費支給管制要點」,並自一百零七年五月一日生效,請查照。 |
(一) |
因教員另定花蓮縣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差勤管理要點規定,爰刪除教員及學術研究費等文字(第2點及第4點)。 |
(二) |
刪除各機關加班費限額,回歸於預算編列控管,並得審酌業務需要及財政狀況編列經費。(第5點) |
(三) |
放寬職員及約聘僱人員加班補休期限為1年;技工、工友(含駕駛、測量助理)則依勞動基準法規定辦理。(第6點) |
(四) |
新增職員及約聘僱人員加班時數,放假日及例假日不超過8小時;技工、工友(含駕駛、測量助理)則依勞動基準法規定辦理。(第7點第1項第1款) |
(五) |
放寬簡任以上主管人員(機關簡任首長及副首長除外),如有加班事實,亦得支領加班費。(第7點第1項第4款) |
二、 |
檢送修正「花蓮縣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員工加班費支給管制要點」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 |
正本: |
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本縣各鄉鎮市衛生所、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 |
副本: |
本府各處、本府行政暨研考處【先發文後刊登公報】 |
瀏覽資訊:張家倫(107/05/10 1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