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機關地址:97001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陳瑱瑜 傳真:03-8222605 電話:03-8222944 電子信箱:toto831014@nt.hl.gov.tw |
受文者:花蓮縣富里鄉東里國民小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7年5月24日 |
發文字號: | 府政行字第1070101012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普通 |
附件: | 花蓮場宣導說明會程序表。 |
主旨: | 本府訂於107年6月7日(四)下午2時假本府大禮堂舉辦「107年度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及財產申報法令暨網路申報」宣導說明會(花蓮場),請應申報財產之公職人員參加講習,請查照。 |
說明: |
一、 | 為宣導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及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規範,並輔導以網路辦理107年度財產資料授權及定期申報,特舉辦本次說明會,內容如下: (一)講題: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及財產申報法令暨網路 申報。 (二)講師:監察院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處吳志鵬專員、劉蘭 生秘書。 (三)時間及地點:107年6月7日(星期四)下午2時至4 時20分,本府大禮堂。 (四)玉里場暫定今年9月舉行,瑞穗鄉以南之申報義務人 可選擇參加玉里場,屆時另函通知時間及地點。 二、請參加人員於107年6月5日前登入ecpa人事服務網 (https://ecpa.dgpa.gov.tw/)後,進入行政院人事行 政總處公務人員終身學習入口網站,點選首頁下方之 「花蓮縣」(依地區分),依課程名稱點選「107年度公職 人員利益衝突迴避及財產申報法令暨網路申報宣導說明 會」報名;全程出席者,核給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時數2 小時。 三、為響應環保,將不提供杯水;另講習資料於開課前2天 置於本府政風處網頁/財產申報專區,請自行下載並攜帶 與會,會場不提供紙本資料。 |
正本: | 秘書長室、本府各處、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國立東華大學附設實驗國民小學、花蓮縣選舉委員會、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 |
副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