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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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花蓮縣富里鄉東里國民小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7年10月30日 |
發文字號: | 府教字第1070216365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1070211212_Attach000,紙本,2,頁。 |
主旨: | 檢送花蓮縣選舉委員會函轉行政院函示「107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及全國性公民投票開票所工作人員補假2日及調整工作費」案函文1份,請查照。 |
說明: | 依據本府107年10月25日府民自字第1070211212號函辦理。 |
正本: | 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花蓮縣立體育實驗高級中學、國立花蓮女子高級中學、國立花蓮高級中學、國立花蓮高級工業職業學校、國立花蓮高級農業職業學校、國立花蓮高級商業職業學校、四維學校財團法人花蓮縣四維高級中學、花蓮縣私立海星高級中學、花蓮縣私立國光高級商工職業學校、國立東華大學附設實驗國民小學、慈濟學校財團法人慈濟大學附屬高級中學附屬國小部、慈濟學校財團法人慈濟大學附屬高級中學附屬國中部 |
副本: | 本府教育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