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機關地址:97001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陳瑱瑜 傳真:03-8222605 電話:03-8222944 電子信箱:toto831014@nt.hl.gov.tw |
受文者:花蓮縣富里鄉東里國民小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7年11月15日 |
發文字號: | 府政行字第1070228080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普通 |
附件: | 1、1分鐘看懂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2、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新法問答集。 |
主旨: | 檢送「1分鐘看懂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及「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新法問答集」宣導文件各1份,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法務部廉政署107年11月14日廉利字第10705011650號函辦理。 |
二、 |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下稱本法)修正草案於107年5月22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並於107年6月13日華總一義字第10700063581號總統令公布,依本法第23條規定本法自公布後六個月施行。 |
三、 | 法務部廉政署製作旨揭之宣導文件,將配合本法施行細則發布進程增修宣導內容;另宣導文件電子檔已置於本府政風處網站/利益衝突迴避專區項下,請自行下載運用。 |
正本: | 本府主管辦公室、本府各處、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戶政事務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本縣各地政事務所、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 |
副本: | 本府政風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