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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basicadm - 本站消息 | 2024-12-23 | 點閱數: 52

一、依據「基北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作業要點」與「基北 區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免試入學比序項目『服務學習』採 計規定」辦理。

二、 114 學年度基北區免試入學服務學習時數採計期程為 111 學 年度上學期至 113 學年度上學期(依學年度上下學期起迄月 份計算,上學期為當年度 8 月 1 日至隔年度 1 月 31 日;下學期 為當年度 2 月 1 日至 7 月 31 日),連續 5 學期選 3 學期,每學期 完成 6 小時;另 111 學年度前入學國民中學學生採計期程為 自學生入學年度起至 113 學年度上學期,每學期完成 6 小 時。

三、轉入基北區就讀學生(含歸國學生與外派子女),其採計之 服務學習時數,需於 114 年 1 月 31 日前完成認證。

四、跨就學區學生(含歸國學生與外派子女),如因申請變更就學區需繳交「戶口名簿影本」為證明文件者,應於 114 年 4 月 25 日前完成設籍基北區,其採計之服務學習時數,需於 114 年 1 月 31 日前完成認證。

五、依據前揭服務學習採計規定,各校每學期必須為各年級每位學生,辦理至少 6 小時服務學習課程,請各校積極規劃服務學習課程或活動,以維護學生參加 114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 校免試入學之權益。

六、旨揭內容業同步置於新北市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資訊網  

七、請各校務必公告周知,俾使家長與學生即時獲得本案相關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