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未繳交學校:
國風國中、秀林國中、 平和國中、 鳳林國中、自強國中、明禮國小、明恥國小、觀音國小、西林國小、立山國小、奇美國小、西富國小、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4 年 4 月 24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145501531 號函辦理。
二、為辦理旨揭審定本教科用書採購作業後續之核價流程,請貴校依教科用書選用結果及各版本預估需求數量,至「全國閱讀推動與圖書管理系統網」之「教科用書共同供應服務」( 以下簡稱本系統),填報 114 學年度選用之教科用書版本,及訂購 114 學年度第 1 學期預估之用書需求數量。相關期程分述如下:
(一)學校填報訂購期間: 114 年 5 月 5 日(星期一)上午 8 時至 114 年 6 月 6 日(星期五)下午 5 時,請貴校先與教科用書出版公司核對數據,以確保填報資料之正確性。
(二)縣市審核期間: 114 年 5 月 5 日(星期一)上午 8 時至 114 年 6 月 13 日(星期五)下午 5 時。
三、請各校依選用結果及選用版本順位,完整填報學生用書及學校用書之預估需求數量,並留意填報數量涉及後續契約規範,請各校務必審慎詳實估算及填報各年級、各領域(科目)教科用書需求數量,避免溢訂衍生非必要之資源浪費。
四、為因應開學日前後尚有學生轉出入情形,國教署將另函告知本系統重新開放時間,提供各校依最後實際需求數進行調整,以利學校備齊教科用書數量。
五、另為因應「國民中小學閩南語文及客語文非審定本教科用書」自 114 學年度起,以 22 縣市參與聯合採購、本島 19 縣市輪辦計議價作業方式辦理,請貴校倘需使用通過國家教育研究院(以下簡稱國教院)審查閩南語文及客語文教科用書,請至本系統填報需求數,以利彙辦後續計議價作業;倘學校為選用教育部研編、由各校自編或非通過審查之教材,則毋須進行填報,部編版客語文教材需求填報,將另案發函進行調查。前揭通過國教院審查之教科用書版本,茲臚列如下:
(一)國小閩南語文及客語文:康軒、真平。
(二)國中閩南語文:康軒、真平、奇異果、全華、豪風、長鴻。
(三)國中客語文:真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