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114年4月25日本縣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審查會議決議辦理。
二、本項獎學金核發金額:
高中職:每名新台幣4,000元整。
大專校院:每名新台幣6,000元整。
三、領據請由獲獎學生填具及簽章,並檢附匯入帳戶(郵局或銀行)存摺影本於114年5月22日前逕寄本府教育處學管科彙辦(免備文,地址:970花蓮市達固湖灣大路1號黃小姐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