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內容區

花蓮縣政府教育處處務公告

:::

主內容區域

花蓮縣政府教育處 RSS訂閱
日期從
關鍵字
127366

極重要 公告 有關115學年度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審定本教科用書共同供應採購作業」及「閩南語文及客語文非審定本教科用書聯合採購作業」相關事宜,請於期限內完成線上訂購及填報作業, 詳如說明,請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5 年 5 月 13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155501461 號函辦理。

二、為辦理旨揭審定本教科用書採購作業後續之核價流程,請貴 校依教科用書選用結果及各版本預估需求數量,至「全國閱 讀推動與圖書管理系統網」之「教科用書共同供應服務」( https://read.moe.edu.tw/ ,以下簡稱系統),填報 115 學年度選用之教科用書版本,及訂購 115 學年度第 1 學期預估之用書需求數量。學校填報訂購期間: 115 年 5 月 25 日(星期一)上午 8 時至 115 年 6 月 12 日(星期五)下午 5 時,請各校先與教科用書出版公司核對數據,以確保填報資料之正確性。

三、請各校依選用結果及選用版本順位,完整填報學生用書及學校用書之預估需求數量,並留意填報數量涉及後續契約規範,請各校務必審慎詳實估算及填報各年級、各領域(科目)教科用書需求數量,避免溢訂衍生非必要之資源浪費。

四、為因應開學日前後尚有學生轉出入情形,國署將另函告知系統重新開放時間,提供各校依最後實際需求數進行調整,以利學校備齊教科用書數量。

五、閩南語文及客語文非審定本教科用書:

(一)另為因應「國民中小學閩南語文及客語文非審定本教科用書」自 114 學年度起,以 22 縣市參與聯合採購、本島 19 縣市輪辦議價作業方式辦理,請貴校倘需使用通過國家教育研究院(以下簡稱國教院)審查之閩南語文及客語文教科用書,請於 115 年 5 月 25 日(星期一)上午 8 時至 115 年 6 月 12 日(星期五)下午 5 時(同審定本填報期間)至系統填報預估需求數,俾供採購參考;各校實際購書需求,俟輪辦縣市完成議價作業及價格公告後,再請各校逕向各出版公司下單選用所需之閩南語文及客語文教科用書。前揭通過國教院審查之教科用書版本,茲臚列如下:

1 、國小閩南語文及客語文:康軒、真平。

2 、國中閩南語文:康軒、真平、奇異果、全華、豪風、長鴻。

3 、國中客語文:真平。

(二)倘學校為選用部編版客語文教材、由各校自編或非通過審查之教材,則毋須於系統進行填報。有關部編版客語文及閩東語文教材需求,國教署將另函有意願分攤 115 學年度教材印製及配送經費之 18 縣市轉知所轄學校進行填報。

  • A09030000E_1155501461_senddoc1_print.pdf
    1) A09030000E_1155501461_senddoc1_print.pdf
主辦單位: 學務管理科
承辦單位: 學務管理科
發布者: 林鈺容
連絡電話: 8462860*222
公告時間: 2026-05-18 19:26:00
最後修改: 2026-05-19 09:01:11
點閱數: 75

下中左區域內容

頁尾區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