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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政府教育處處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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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299
【第二次公告】本(99)年度教育經費使用績效評鑑受評學校請速傳送學校自我評鑑表之電子檔予本案業務承辦人。
(一) 請傳送至 annlsc1210@nt.hl.gov.tw 之電子信箱。
(二) 尚未傳送之學校有:體育高中、平和國中、光復國中、港口國小、崇德國小、立山國小。
(三) 感謝各校承辦人的配合!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國教科
發布者:
劉淑娟
連絡電話:
03-8462860分機307
傳真號碼:
03-8462782
公告時間:
2010-06-21 16:00:00
最後修改:
2010-06-22 08:34:00
點閱數:
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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