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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政府教育處處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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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公告】縣立體中辦理本縣100年度友善校園事務與輔導工作-「校園憂鬱及自我傷害學生輔導處遇團體督導」第二組督導地點及時間變更。
一、本府 100 年 9 月 2 日府教學字第 1000157418 號函諒達。
二、第二組團督地點原定花蓮體中會議室,現變更至花崗國中團輔室;另時間變更為 10/1(六)、 11/13(日)、 12/4(日)全天。
三、檢附旨揭計畫 1 份。
1) 100友善校園-生命教育體中1011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學管科
發布者:
施瓊湄
連絡電話:
8462860轉225
傳真號碼:
8462776
公告時間:
2011-10-10 16:00:00
最後修改:
2011-10-11 09:30:00
點閱數:
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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