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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政府教育處處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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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政府教育處 RSS訂閱
日期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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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
59277

【夏日樂學補充說明】有國中小計畫範例及補充說明,請詳閱。

公告依據:依據國教署最新通知。(先前相關處務公告:34640.34788)
1. 夏日樂學 FB 社群已建立,網址:
https://www.facebook.com/groups/862157473827238/
若有問題可直接提問。
2. 課程可以安排一天八節課,八十節課排成兩週,亦合乎規定。
3. 餐費如有需要,可採外加方式,編列在八萬之外,但總額不得超過十萬。
4. 計畫須編列 SWOT 分析表,針對學校需求擬具可行方案。
5. 可將「教育部大專青年偏鄉藝術教育工作隊實施計畫」納入課程中,無須編鐘點費,只需提供便當。
6. 有關教學人員鐘點費支應
除正職教師及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外之人員聘用,只要是學校認為他具有足夠專才,可以獨自擔任教師授課且其具備之專才與課程內容相關,則依正職教師鐘點費(國小 400 、國中 450)支應。
但如果是大專院校生進行課室協同教學者,則依教育部補助及委辦計畫經費編列基準表,以同一課程講座鐘點費 1/2 支應。
7.一個活動可結合其他部會的經費,但各項支出不可重複編列(需於概算表中呈現),講師費建議可以儘量用原民會或客委會的 800 元,本活動(教育部)的經費用在其他支出項目。
8.偏遠地區學校可編列膳費,每人 80 元。
  • 03子計畫一審查意見表
    1) 03子計畫一審查意見表
  • 02夏日樂學計畫申請注意事項20140211
    2) 02夏日樂學計畫申請注意事項20140211
  • 05夏日樂學國小版參考計畫
    3) 05夏日樂學國小版參考計畫
  • 08 101學年度偏遠地區國民中小學名錄
    4) 08 101學年度偏遠地區國民中小學名錄
  • 11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夏日樂學(方案一)試辦學校種子教師培訓實施計畫
    5) 11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夏日樂學(方案一)試辦學校種子教師培訓實施計畫
  • 04子計畫二審查意見表
    6) 04子計畫二審查意見表
  • 10國民中小學參加「教育部大專青年偏鄉藝術教育工作隊」駐點服務申請表
    7) 10國民中小學參加「教育部大專青年偏鄉藝術教育工作隊」駐點服務申請表
  • 06夏日樂學國中版參考計畫
    8) 06夏日樂學國中版參考計畫
  • 07夏日樂學說明會 1040312
    9) 07夏日樂學說明會 1040312
  • 夏日樂學補充說明
    10) 夏日樂學補充說明
  • 09「教育部大專青年偏鄉藝術教育工作隊實施計畫」
    11) 09「教育部大專青年偏鄉藝術教育工作隊實施計畫」
  • 01夏日樂學試辦計畫(103年12月30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30152036號函)
    12) 01夏日樂學試辦計畫(103年12月30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30152036號函)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課程教學科
發布者: 吳伯元
連絡電話: 03-8462860#575
傳真號碼: 03-8572660
公告時間: 2015-03-16 16:00:00
最後修改: 2015-03-17 11:44:00
點閱數: 6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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