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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 有關114學年度第3次會議(第1梯次)身心障礙學生鑑定安置追蹤回報表繳交事宜,詳如說明。

一、依據本府 114 年 11 月 13 日府教特字第 1140225301 號函辦理。

二、請安置學校於學生實際接受特教服務後,填寫「花蓮縣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安置追蹤回報表」,並於114 年 12 月 17 日前送達教育處特幼科建檔。

三、針對👉情緒行為障礙、自閉症、視覺障礙及聽覺障礙學生,無須填寫本表👈,鑑輔會將另行派員到校進行安置適切性追蹤。
 

主辦單位: 特殊及幼兒教育科
承辦單位: 特殊及幼兒教育科
發布者: 曾霈容
連絡電話: 8462860#256
傳真號碼: (03)8462780
公告時間: 2025-12-12 15:00:00
最後修改: 2025-12-12 15: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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