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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縣辦理「115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 課程品質整體推動計畫」初任教師導入輔導第一次回流研習 (113、114、115學年度錄取),請貴校轉知所屬正式初任 教師報名參加並核予公假登記。
- 依據本縣「115 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整體推動計畫之教師專業發展實踐方案地方輔導群運作計畫」及本府 115 年 9 月 15 日府教課字第 1150184449 號函辦理。
- 旨揭研習相關訊息如下:
- 研習對象:依據教育部中小學初任教師導入輔導暨知能研習實施計畫地方層級工作手冊規定,初任教師三年內須每半年回流一次之規定(含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之正式甄選教師、幼教、專任輔導、特教初任教師、學前特教及公費生),請務必參與。
- 研習方式:請 113 、 114 、 115 學年度錄取之初任教師依需求至附件指定研習課程進行選修,並於 116 年 1 月 29 日(星期五)前至少完成 6 小時的課程,以達本次初任教師回流研習之要求。
- 報名方式:依各課程之規定逕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或線上表單完成報名。
- 其他注意事項:
- 如有任何疑問請聯繫承辦人李灼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