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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政府教育處處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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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620

函轉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依衛生福利部修正「六歲以下弱勢兒童主動關懷方案」,自即日生效,敬請幼兒園配合辦理,正式公文另案函知。

一、依據國教署 109 年 8 月 14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090094493 號函辦理。
二、檢附旨揭關懷方案等相關資料各 1 份,如需可至附件檔案下載。
  • 附表4需求調查表
    1) 附表4需求調查表
  • 附表2強迫入學流程圖
    2) 附表2強迫入學流程圖
  • 附表1通報及查訪作業流程
    3) 附表1通報及查訪作業流程
  • 關懷方案
    4) 關懷方案
  • 附表3通知處遇流程
    5) 附表3通知處遇流程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特殊及幼兒教育科
發布者: 溫舒蘋
連絡電話: 03-8462860#260
傳真號碼: 03-
公告時間: 2020-08-17 16:00:00
最後修改: 2020-08-18 15:05:00
點閱數: 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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