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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花蓮縣政府教育處處務公告-：張晉煒的所有公告</title>
    <link>https://xc.hlc.edu.tw/~xc_bulletin/</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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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title>轉知原住民族委員會委託國立臺東大學辦理107年度「原住民族幼兒族語學習教具研發及配送計畫」－分區推廣說明會，請族語教保員、族語老師或原住民地區國小附設幼兒園教保人員踴躍參加，請查照。</title>
        <link>https%3A%2F%2Fxc.hlc.edu.tw%2F%7Exc_bulletin%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73821</link>
        <description>一、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 107 年 7 月 19 日原民教字第 1070044097 號函辦理。二、旨揭計畫於 107 年 7 月 31 日至 9 月 9 日間辦理分區推廣說明會，惠請已填具教具索取意願表單之單位務必薦派所屬人員踴躍報名參加，並惠予公假登記。三、線上報名連結： https://docs.google.com/forms/d/e/1FAIpQLSdlf8xnss40rkaSaTjUp2YZ54qR1IHlITwvUiW2QShGhSIb6g/viewform    聯絡人：洪嘉謙小姐（ 089 ） 318－855#3384 。</description>
        <pubDate>Fri, 20 Jul 2018 06:17:00 +1600</pubDate>
        <guid>https%3A%2F%2Fxc.hlc.edu.tw%2F%7Exc_bulletin%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73821</gu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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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轉知原住民族委員會委託國立臺東大學辦理107年度「原住民族幼兒族語學習教具研發及配送計畫」－分區推廣說明會，請族語教保員、族語老師或原住民地區國小附設幼兒園教保人員踴躍參加，請查照。</title>
        <link>https%3A%2F%2Fxc.hlc.edu.tw%2F%7Exc_bulletin%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73820</link>
        <description>一、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 107 年 7 月 19 日原民教字第 1070044097 號函辦理。二、旨揭計畫於 107 年 7 月 31 日至 9 月 9 日間辦理分區推廣說明會，惠請已填具教具索取意願表單之單位務必薦派所屬人員踴躍報名參加，並惠予公假登記。三、線上報名連結： https://docs.google.com/forms/d/e/1FAIpQLSdlf8xnss40rkaSaTjUp2YZ54qR1IHlITwvUiW2QShGhSIb6g/viewform    聯絡人：洪嘉謙小姐（ 089 ） 318－855#3384 。</description>
        <pubDate>Fri, 20 Jul 2018 06:17:00 +1600</pubDate>
        <guid>https%3A%2F%2Fxc.hlc.edu.tw%2F%7Exc_bulletin%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73820</guid>
    </item>
        <item>
        <title>【公告】修正「教育部國民及學前 教育署補助公私立幼兒園導師職務加給差額及教保費要點 」，業經本署於中華民國107年7月17日以臺教國署國字第 1070075462B號令發布，請查照。</title>
        <link>https%3A%2F%2Fxc.hlc.edu.tw%2F%7Exc_bulletin%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73779</link>
        <description>修正「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公私立幼兒園導師費差額及教保費要點」，名稱並修正為「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公私立幼兒園導師職務加給差額及教保費要點」，業經本署於中華民國 107 年 7 月 17 日以臺教國署國字第 1070075462B 號令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附件） 1 份，請查照。</description>
        <pubDate>Wed, 18 Jul 2018 02:40:00 +16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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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item>
        <title>請各幼兒園轉知有關全國教保資訊網宣導幼兒家長親職教育學習資源，詳如說明，請查照。</title>
        <link>https%3A%2F%2Fxc.hlc.edu.tw%2F%7Exc_bulletin%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73721</link>
        <description>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7 年 7 月 12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070059927A 號函辦理。二、教育部業建置「我和我的孩子」親職教育數位教材（幼兒版）、「iCoParenting 和樂共親職」及「iMyfamily 愛我的家」等 3 個親職教育網址，並於全國教保資訊網之「教養資源」項下提供連結公告，請廣為向幼兒家長推廣親職教育相關資訊，俾利家長瀏覽及下載。</description>
        <pubDate>Thu, 12 Jul 2018 09:28:00 +16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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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item>
        <title>★填報時程延後至8月1日開始★有關申請「107年暑假期間公立幼兒園辦理課後留園服務」經費案，詳如說明，請查照。</title>
        <link>https%3A%2F%2Fxc.hlc.edu.tw%2F%7Exc_bulletin%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73578</link>
        <description>一、依據本縣「公立幼兒園及非營利幼兒園辦理課後留園服務作業要點」辦理。二、課後留園之辦理係為使家庭父母安心就業，減輕弱勢家庭經濟負擔，提升弱勢幼兒入園率，故請各園積極辦理本服務，並確實依課後留園參與人數核實填報幼生清冊。三、 107 年暑假實施期間為 107 年 7 月 1 日至 107 年 8 月 29 日，實際辦理日程由各園逕依家長需求調整並規劃實施計畫，以平日一般上班時間，每日 8 小時為主，各園於辦理日程停托須事先與家長充分溝通，且停托期間不得逾 10 日。四、得申請補助之幼生資格如下：（一）低收入戶與中低收入戶家庭。（二）家戶年所得新臺幣（以下同） 30 萬元以下之 5 足歲幼兒。但不包括家戶擁有第 3 筆以上不動產且其公告現值合計超過 650 萬元或年利息所得在 10 萬元以上者。（三）經本縣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之專業評估及鑑定具學習特殊需求，須特殊教育及相關服務措施之身心障礙幼兒。（四）特殊境遇家庭子女。（五）其他經本府專案核准且有必要協助之經濟弱勢家庭。五、請各園自★107 年 8 月 1 日起至 107 年 8 月 30 日止★，於全國幼生管理系統-課後留園補助專區(以下簡稱幼生系統)依 107 年暑假期間填報辦理時段與參與幼生清冊，無申請補助之幼生金額請填 0 元，登載完成後於 107 年 8 月 31 日前免備文將以下資料各 1 份逕送本府彙辦：（一）辦理課後留園服務計畫。（二）經費收支表。（三）幼生清冊(由幼生系統下載列印，申請補助之幼生須家長於清冊核章，無則免)。（四）特教助理員印領清冊(由幼生系統下載列印，申請補助之特教助理員須於清冊核章，無則免)。六、有關得申請補助之幼生資格證明注意事項如下：（一）符合說明四第 1 項者，請於幼生管理系統完成幼生低收、中低收身分查調後，修訂幼生家戶經濟屬性後再行造冊。（二）符合說明四第 2 項者，請於說明五資料內容另附 106 學年度第 2 學期弱勢幼生加額補助清冊影本。（三）符合說明四第 3 或 4 項者，請於說明五資料內容標註核准文號並另附相關證明影本。（四）符合說明四第 5 項，且尚未於 106 學年度送審認定者，請於 107 年 8 月 20 日前，免備文檢具經濟弱勢幼童身分認定送審資料自我審核表、名冊及財稅證明資料逕送本府彙辦。七、檢附家長意願調查表、實施計畫書、經費收支表、經濟弱勢幼童身分認定送審資料自我檢核表。</description>
        <pubDate>Mon, 02 Jul 2018 07:10:00 +16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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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注意★有關申請補助「106學年度寒假及106學年度第2學期公立幼兒園辦理課後留園服務」經費，請於107年7月2日前免備文掣據逕送本府辦理請撥(會計子目代號：CE7031)。</title>
        <link>https%3A%2F%2Fxc.hlc.edu.tw%2F%7Exc_bulletin%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73463</link>
        <description>有關申請補助「106 學年度第 1 學期公立幼兒園辦理課後留園服務」經費，請於 107 年 7 月 2 日前免備文掣據逕送本府辦理請撥(會計子目代號： CE7031)。一、有申請補助之幼兒園請於 107 年 7 月 16 日前，免備文檢送經費結報表 1 式 2 份及繳款書 1 份(若無賸餘款則免)辦理核結。二、相關各校核定金額請見附件-經費核定及撥付一覽表。</description>
        <pubDate>Mon, 25 Jun 2018 03:18:00 +16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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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公告】花蓮縣107至111學年公私立幼兒園基礎評鑑實施計畫及各學年度入園名單</title>
        <link>https%3A%2F%2Fxc.hlc.edu.tw%2F%7Exc_bulletin%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72799</link>
        <description>一、依據幼兒園評鑑法、教育部 106 年 9 月 19 日臺教授國部第 1060072651A 號公告及 106 年 9 月 29 日臺教授國字第 1060102580 號函辦理。二、本縣 107 至 111 學年公私立幼兒園基礎評鑑實施計畫及相關指標、自評表(詳見附件)，請本縣公私立幼兒園配合辦理。三、本縣 107 至 111 學年公私立幼兒園基礎評鑑各園入園學年度，請詳見附件。四、有關詳細入園日程，另由各學年度評鑑說明會公告。</description>
        <pubDate>Thu, 17 May 2018 08:42:00 +16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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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107學年度幼兒園本土語言計畫&沉浸式閩南語幼兒園計畫】有關107學年度申請推動本土語言融入幼兒園教保活動課 程及閩南語沉浸式教學計畫補助經費一案，有意申辦之園所請於107年6月1日前免備文逕送紙本實施計畫書1份至本府教育處審核。</title>
        <link>https%3A%2F%2Fxc.hlc.edu.tw%2F%7Exc_bulletin%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72705</link>
        <description>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107 年 5 月 11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070052787 號函暨「推動本土語言及在地文化融入幼兒園教保活動課程原則」辦理。二、有意申辦之園所請於 107 年 6 月 1 日前免備文逕送   a.紙本實施計畫書、   b.前一年度通過本土語言能力認證報名費申請表(無則免)   各 1 份至本府教育處審核，有關實施計畫書、申請表及相關補助辦法詳見附件。三、為符應原住民族教育法第 21 條之規定，提供原住民幼兒有學習其族語、歷史及文化之機會，請本縣公私立幼兒園招收原住民族幼兒人數達三分之一者，踴躍提報申辦本土語言融入幼兒園教保活動課程，以使資源投入發揮最大效益，推廣本土語言教學。四、本案辦理原則如下：（一）倡導及鼓勵使用本土語言，使本土語言、國語自然成為師生日常活動進行及應用之語言。（二）自訂每週一日為本土語言日，創造開放、自然之學習環境。（三）邀請具本土語言專長人士參與教保活動課程者，仍應以統整教學方式實施，不得採分科方式進行。（四）申請語言類別倘為閩南語者，本土語言融入幼兒園教保活動課程及閩南語沉浸式教學計畫僅能擇一申請。五、★本土語言融入幼兒園教保活動課程★補助基準如下：（一）本原則所定本土語言，以原住民語、閩南語及客語為主，但不得以同一計畫向其他機關計畫重複申請。（二）核定招收幼兒總人數未達 90 人者，每園最高補助新臺幣(以下同)3 萬元；核定招收幼兒總人數為 90 人以上未達 150 人者，每園最高補助 5 萬元；核定招收幼兒總人數為 150 人以上者，每園最高補助 7 萬元。（三）經費之支用項目如下：１、購置或自編本土語言參考教材（申請時需檢附教材明細）。２、專家諮詢費：邀請具本土語言專長之人士，半日內支給 1,000 元，另依相關規定支給健保補充保費。３、幼兒園及中心之教保服務人員，前一年度通過本土語言能力認證之報名費（需檢附申請名冊暨通過認證相關證明資料）；前項人員指報經直轄市、縣（市）政府備查且登載於全國教保資訊網者。六、★閩南語沉浸式教學融入幼兒園教保活動課程★補助基準如下：（一）依每園參與班級數補助， 2 班以下補助 13 萬元 15 萬元； 3 班以上 5 班以下補助 15 萬元至 18 萬元； 6 班以上補助 18 萬元至 20 萬元。（二）經費之支用項目如下：１、撰稿費(每千字 700 元，圖片使用費每張 300 元)。２、教材教具(上限 3 萬元)。３、設備費：限購置圖書櫃或教具櫃(上限 1 萬元)。４、專家諮詢費：每人每日補助 1,000 元至 2,000 元，但不可替代教保服務人員教學(上限 5 萬元)。（請於計畫呈現專長人士經歷，以閩南語專家學者或受過師資培訓者優先，有相關學歷證照者每人每日補助 2,000 元，餘則每人每日補助 1,000 元）。５、代課費：參與本計畫之教保服務人員參加專案團隊辦理之外埠參訪、師資培訓及工作坊，需聘請代理人員從事教保服務之費用，人員配置請園方妥善規劃(每班兩位教保服務人員勿同時參訪)。６、代課人員勞、健保及勞工退休金。７、健保補充保費。８、辦理閩南語成果發表相關活動事項費用。９、印刷費。１０、雜支 (上限 2 萬元 )。１１、認證報名費：需檢附申請名冊暨通過認證相關證明資料；幼兒園之在職教保服務人員指報經直轄市、縣（市）政府備查且登載於全國教保資訊網者。１２、差旅費：於上述經費支用項目外另計，依「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編列，並覈實支應，上限 18 萬元。（三）配合事項：１、各園需由幼兒園教保服務人員進行教學，且該人員應配合參與專業團隊安排之師資培訓及工作坊等專業課程進修活動。２、配合國教署委請之專案團隊參與成果發表、經驗分享及提供資料，並於每月傳送一次教學活動情形至指定網頁分享，以協助進行成效評估。</description>
        <pubDate>Mon, 14 May 2018 01:23:00 +16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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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106學年度公私立幼兒園推動本土語言教學成果提報事宜(原公告編號：50085)</title>
        <link>https%3A%2F%2Fxc.hlc.edu.tw%2F%7Exc_bulletin%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72677</link>
        <description>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6 年 9 月 11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060096911 號函辦理。二、旨案經費僅支用於核定項目，計畫請於 107 年 6 月 30 日前執行完畢，並於 107 年 7 月 16 日前，免備文檢送以下資料報府辦理核結：（一）縣屬單位：１、經費結報表 1 式 2 份。２、賸餘款繳款書 1 紙(無則免)。３、成果報告及光碟各 1 份。（二）非縣屬單位：１、經費結報表 1 式 2 份。２、賸餘款支票 1 紙(無則免)。３、成果報告及光碟各 1 份。三、成果報告內容請依下列內容排列，並將檔案內容燒入光碟：1.核定函2.計畫書3.實施成效評估4.經費執行明細表5.簽到表6.活動及教材照片四、核結相關表單及成果報告格式詳見附件。</description>
        <pubDate>Fri, 11 May 2018 01:30:00 +16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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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item>
        <title>【107學年度在地文化融入幼兒園教保活動課程補助】有關申請107學年度在地文化融入幼兒園教保活動課程補助經費一案，有意申辦之園所請於107年6月1日前免備文逕送紙本實施計畫書1份至本府教育處審核。</title>
        <link>https%3A%2F%2Fxc.hlc.edu.tw%2F%7Exc_bulletin%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72671</link>
        <description>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107 年 5 月 9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070051793 號函暨「推動本土語言及在地文化融入幼兒園教保活動課程原則」辦理。二、有意申辦之園所請於 107 年 6 月 1 日前免備文逕送紙本實施計畫書 1 份至本府教育處審核，有關實施計畫書、授權書及相關補助辦法請逕至本府教育處處務公告(編號：)下載。三、本案補助基準及原則如下：（一）依據幼兒園教保活動課程大綱以及所在之地理位置、人文及風俗等，自編在地文化融入幼兒園教保活動課程參考教材，且須包含大班、中班、小班及幼幼班各年齡層至少各 1 個主題(申請時須檢附初步擬定之參考教材架構)。（二）每案最高補助新臺幣(以下同)15 萬元，本縣以提報 1 案為原則。（三）經費之支用項目如下：１、撰稿費(每千字以 700 元計)。２、圖片使用費(每張以 300 元計)。３、審查費(每千字以 200 元計)。４、印刷費。５、專家諮詢費。６、專家諮詢交通費。７、資料蒐集費(上限 3 萬元)。８、健保補充保費。四、本案經費請撥及核銷應依「教育部補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規定及下列說明辦理：（一）本案執行期間為 107 年 8 月 1 日至 108 年 6 月 30 日，應於計畫實施完竣後 2 個月內(108 年 8 月 31 日前)，提報下列資料報府辦理核結事宜：１、成果報告(紙本及電子檔各 1 份)：包含實施計畫、參考教材完整內容及授權書。２、補助經費收支結算表 1 份。（二）本案補助經費應專款專用，並應確實依照核定計畫內容執行，經費如需異動，應報本府核定通過後始得變更。五、本案補助產出之參考教材，國教署得於符合教保目的之範圍內，無償重製及使用。</description>
        <pubDate>Fri, 11 May 2018 00:33:00 +16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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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item>
        <title>【107學年度幼兒園親職教育】有關提報107學年度幼兒園親職教育計畫，請申辦園所於107年5月31日前提報旨揭計畫書電子檔逕寄本府承辦人予以初審，並於107年6月7日前免備文逕送紙本計畫書1份至本府教育處審核。</title>
        <link>https%3A%2F%2Fxc.hlc.edu.tw%2F%7Exc_bulletin%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72582</link>
        <description>一、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107 年 4 月 30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070048658 號函辦理。二、依本府 103 年 5 月 9 日召開「協商 103 學年度幼兒園辦理親職教育會議」之決議，業已規劃各學年度承辦計畫之學校，請 107 學年度各鄉鎮市承辦學校配合辦理指定主題，餘公私立幼兒園採自由申辦。三、請申辦園所於 107 年 5 月 31 日前提報旨揭計畫書電子檔逕寄本府承辦人信箱(a0963165845@nt.hl.gov.tw)予以初審，並於 107 年 6 月 7 日前免備文逕送紙本計畫書 1 份至本府教育處審核。四、有關 107 學年度各鄉鎮市承辦學校及暫分配之辦理主題列表、提報計畫書、辦理型式與指定主題及經費編列項目基準，詳見附件。五、 107 學年度作業重點臚列如次：（一）為宣導適齡適性均衡發展之教保服務理念，國教署製作「幼兒園教學正常化系列宣導短片」含「統整教學」、「語文活動」及「大肌肉運動」計 3 集，另增加越南語、泰國語、印尼語共 9 部前開翻譯短片，請幼兒園逕上國教署「全國教保資訊網-影音專區」瀏覽及推廣使用。請依附件所列指定主題及規定時數規劃各場次活動，併同播放前開短片，且應於各場次計畫書內明列播放時段。（二）親職教育應結合社區、社政及衛政等資源，規劃系列性、階段性主題之親職教育講座。另親職教育指定主題應包含「教學正常化」、「語文與閱讀」、「健康與生活」、「教養與溝通」、「社區資源運用」、「性別平等」、「幼童安全上網教育」、「兒童人權宣導」等相關議題，請依規定時數辦理（詳如附件）。另申請計畫除活動名稱外，應概述課程內容，以利核予補助。（三）為確保所提計畫之實施對象包含鄉（鎮、市、區）人士，所委託辦理之幼兒園應於計畫中敘明講座場次之宣傳方式，並分別彙整統計各場次家長及社區民眾參與活動之人數及比例，且於核結時報府。（四）所提計畫應符合教育專業及合理之原則，不得辦理同歡性質活動、業務宣導說明會、各類活動檢討會、幼兒園教學成果展、旅遊活動等，辦理時間以平日夜間或假日為原則。（五）補助標準：「核定基準」及「核定額度」，請依國教署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推動學前教保工作實施要點辦理。（六）經費補助項目請依「教育部補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及相關規定辦理，經費編列項目基準詳如附件。（七）本案所補助辦理之親職教育研習不得採計為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 15 條所定教保服務人員每年至少參加教保知能研習 18 小時以上之時數計算。（八）經國教署核定補助辦理幼兒園親職教育之各項活動，不得再以相同活動另行提報社區教保資源中心補助，以避免重複申請。</description>
        <pubDate>Mon, 07 May 2018 01:37:00 +16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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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title>請本縣各公立幼兒園於107年5月28日前完成填報「全國教保資訊網填報系統─幼兒園填報區─公立幼兒園導師及教保員設定」。</title>
        <link>https%3A%2F%2Fxc.hlc.edu.tw%2F%7Exc_bulletin%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72577</link>
        <description>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7 年 5 月 3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070046999 號函辦理。二、為利瞭解公立幼兒園編班情況及師生配比情形，請本縣所轄公立幼兒園於旨揭期限前至全國教保資訊網填報系統填報園內班級及教保服務人員配置情形。三、為使上開填報作業順遂，請各幼兒園務必確認以下事項：（一）確認園內教保服務人員均已登載於系統，並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審核完竣。（二）選擇「幼兒園管理區─公立幼兒園導師及教保員設定」功能，確認系統顯示之班級與幼生數與實際狀況相符。（三）填報各班級實際配置之教保服務人員，經檢視無誤後儲存。（四）公立學校附設幼兒園依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 18 條第 9 項規定增置之教保員，請依其實際從事教保工作情形填報班級配置。</description>
        <pubDate>Mon, 07 May 2018 00:26:00 +16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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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title>【重要】花蓮縣107至111學年公私立幼兒園基礎評鑑說明會，訂於107年5月2日(三)辦理，請本縣各公私立幼兒園務必派員出席。</title>
        <link>https%3A%2F%2Fxc.hlc.edu.tw%2F%7Exc_bulletin%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72282</link>
        <description>一、為利本縣 107 至 111 學年公私立幼兒園基礎評鑑進行，爰辦理旨揭說明會。二、本府將於說明會當日辦理共同抽籤決定評鑑入園順序，請各園務必派員與會，未到場園所由本府代為抽籤，抽籤結果於次日公告教育處網頁。三、辦理時間： 107 年 5 月 2 日（星期三）下午 2 時 00 分四、辦理地點：北昌 國小 3 樓階梯教室(花蓮縣吉安鄉自強路 533 號)五、請惠予與會人員公差假登記。</description>
        <pubDate>Thu, 19 Apr 2018 06:31:00 +16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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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函報稽催★辦理本縣「107年度寒假期間及106學年度第2學期公立幼兒園辦理課後留園服務」案補充說明</title>
        <link>https%3A%2F%2Fxc.hlc.edu.tw%2F%7Exc_bulletin%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71997</link>
        <description>一、依據本府 107 年 1 月 2 日府教特字第 1070002189 號函諒達。二、復依本縣公立幼兒園及非營利幼兒園辦理課後留園服務作業要點第二條第 3 項：「公立幼兒園額編制內有教保員者，不論幼生參與人數多寡皆應開辦本服務......」，爰本縣未辦理課後留園服務之公立幼兒園，應於服務申請截止前敘明原因或檢附相關證明函報本府。三、請未辦理旨案服務之園所於 107 年 3 月 19 日前敘明未辦理原因或檢附相關證明函報本府，如果貴校(園、所)已於文到前報送者，則不用重複發函。截至 3/31 &quot;有辦理尚未線上造冊&quot;或 &quot;未辦理尚未函報&quot; 園所，請於 4/3 前完成：秀林鄉立幼兒園、萬榮鄉立幼兒園、卓溪鄉立幼兒園、林榮國小、三民國小、北昌國小、富源國小、卓清國小、古風國小、東華附小幼兒園</description>
        <pubDate>Sat, 31 Mar 2018 08:39:00 +16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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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私立幼兒園填報】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為調查104學年度至105學年本縣管轄幼兒園提供延長教保服務（課後留園服務）時間及幼兒過夜情形，詳如說明，請各園於3/28前回報相關資料。</title>
        <link>https%3A%2F%2Fxc.hlc.edu.tw%2F%7Exc_bulletin%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71830</link>
        <description>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7 年 3 月 20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070030873 號函辦理。二、請各園依附件內容填報辦理人數、時段等資料，並於 107 年 3 月 28 日(星期三)下午 5 時前，免備文以傳真(03-8462780)或電子郵件傳送附件資料至 a0963165845@nt.hl.gov.tw 彙辦。三、檢附 104 學年度及 105 學年度幼兒園提供延長教保服務(課後留園服務)情形調查表 1 份。</description>
        <pubDate>Fri, 23 Mar 2018 01:16:00 +16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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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item>
        <title>★幼兒園兒童節活動行前會議★有關本縣花慶祝107年度兒童節活動「童心童趣Fun假趣」訂於107年3月21日(三)下午2時30分假宜昌國小會議室辦理活動行前會議，請各參與園所務必派代表出席，以利當日活動進行。</title>
        <link>https%3A%2F%2Fxc.hlc.edu.tw%2F%7Exc_bulletin%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71771</link>
        <description>1.有關本縣花慶祝 107 年度兒童節活動「童心童趣 Fun 假趣」訂於 107 年 3 月 21 日(三)下午 2 時 30 分假宜昌國小會議室辦理活動行前會議，請各參與園所務必派代表出席，以利當日活動進行。2.請有額外加購入場票券的園所，務必於行前說明會當日攜帶申報票券的金額進行繳交。3.行前說明會當日將發送各園兒童節禮品、活動當日園所手持牌、授獎學生識別證及加購票券，請各園所務必於當日領取，活動當日不另行發送。4.行前說明會將同時發放參與國小附幼校長貴賓證，歡迎參與園所校長踴躍出席當日活動。5.有關參與園所名單及票券金額詳見附件。</description>
        <pubDate>Tue, 20 Mar 2018 06:45:00 +16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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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title>★兒童節活動中籤幼兒園請儘速交件★檢送本縣慶祝107年度兒童節「童心童趣FUN假趣」活動抽籤結果1份，請案內正取之幼兒園於指定時間內將參加人員資料MAIL至宜昌國小彙辦，並派員參加行前說明會。</title>
        <link>https%3A%2F%2Fxc.hlc.edu.tw%2F%7Exc_bulletin%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71625</link>
        <description>	一、抽籤順序及結果說明：1.鳳林鎮無園所報名，豐濱鄉、壽豐鄉、瑞穗鄉、卓溪鄉四校因鄉鎮保障至少 40 位參與，同額錄取。2.依序抽出花蓮市、吉安鄉、秀林鄉、新城鄉、光復鄉、萬榮鄉、玉里鎮、富里鄉保障至少 40 位參與園所。3.完成各鄉鎮保障後，統一抽籤，編號 33 忠孝附幼為正取最後一校，然考量總人數控管因素，僅錄取 26 位。4.另取備取三間學校，做為後續備取所需。二、後續工作說明：1.若正取園所不克參與，請於 107 年 3 月 9 日下午 4 時前通知承辦學校以利替補。2.正取園所確定參與者，請於 107 年 3 月 14 日(三)前，填妥&quot;花蓮縣慶祝 107 年度兒童節活動實施計畫保險清冊示範檔&quot;電子檔寄至宜昌 國小附設幼兒園沈肖華主任（ ycps8544969@gmail.com ）進行保險人員確認，主旨敘明「○○幼兒園參加兒童節活動保險名冊」〈逕以免核章電子檔表格進行，核章表格請於 3/21(三)行前會議時繳交〉；並於寄送後逕以電話(03)8520209#609 或(03)8544969 確認無誤後始完成。三、相關注意事項：3-1 保險名單繳交後即無法變更人員資料，請確保繳交資料正確性。出席人員即保險名單所列人員，非冊列人員須自費入場且無提供計畫內之相關服務及禮品。3-2 如填寫花蓮縣慶祝 107 年度兒童節活動實施計畫保險清冊示範檔有問題，請務必與本案執行學校宜昌 國小確認。3-3 訂於 107 年 3 月 21 日(三)下午 2 時 30 分假宜昌 國小會議室辦理本次活動行前會議，請各園所預留當天時間，並務必出席本次行前會議。</description>
        <pubDate>Tue, 13 Mar 2018 07:03:00 +16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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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檢送本縣慶祝107年度兒童節「童心童趣FUN假趣」活動抽籤結果1份，請案內正取之幼兒園於指定時間內將參加人員資料MAIL至宜昌國小彙辦，並派員參加行前說明會</title>
        <link>https%3A%2F%2Fxc.hlc.edu.tw%2F%7Exc_bulletin%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71551</link>
        <description>一、抽籤順序及結果說明：1.鳳林鎮無園所報名，豐濱鄉、壽豐鄉、瑞穗鄉、卓溪鄉四校因鄉鎮保障至少 40 位參與，同額錄取。2.依序抽出花蓮市、吉安鄉、秀林鄉、新城鄉、光復鄉、萬榮鄉、玉里鎮、富里鄉保障至少 40 位參與園所。3.完成各鄉鎮保障後，統一抽籤，編號 33 忠孝附幼為正取最後一校，然考量總人數控管因素，僅錄取 26 位。4.另取備取三間學校，做為後續備取所需。二、後續工作說明：1.若正取園所不克參與，請於 107 年 3 月 9 日下午 4 時前通知承辦學校以利替補。2.正取園所確定參與者，請於 107 年 3 月 14 日(三)前，填妥&quot;花蓮縣慶祝 107 年度兒童節活動實施計畫保險清冊示範檔&quot;電子檔寄至宜昌國小附設幼兒園沈肖華主任（ ycps8544969@gmail.com ）進行保險人員確認，主旨敘明「○○幼兒園參加兒童節活動保險名冊」〈逕以免核章電子檔表格進行，核章表格請於 3/21(三)行前會議時繳交〉；並於寄送後逕以電話(03)8520209#609 或(03)8544969 確認無誤後始完成。三、相關注意事項：3-1 保險名單繳交後即無法變更人員資料，請確保繳交資料正確性。出席人員即保險名單所列人員，非冊列人員須自費入場且無提供計畫內之相關服務及禮品。3-2 如填寫花蓮縣慶祝 107 年度兒童節活動實施計畫保險清冊示範檔有問題，請務必與本案執行學校宜昌國小確認。3-3 訂於 107 年 3 月 21 日(三)下午 2 時 30 分假宜昌國小會議室辦理本次活動行前會議，請各園所預留當天時間，並務必出席本次行前會議。</description>
        <pubDate>Fri, 09 Mar 2018 00:57:00 +16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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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item>
        <title>★注意★有關本縣「106學年度幼兒園親職教育」第2期(107年1-7月)經費，請各校於請於107年3月12日前免備文掣據(會計子目代號：CE7033)逕送本府辦理請撥，並於活動結束2個月內免備文報府核結。</title>
        <link>https%3A%2F%2Fxc.hlc.edu.tw%2F%7Exc_bulletin%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71364</link>
        <description>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6 年 12 月 27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060149968 號函辦理。二、請於活動結束 2 個月內，免備文檢送以下資料報府辦理核結：（一）縣屬單位(國小附幼)：１、經費結報表 1 式 2 份。２、賸餘款繳款書 1 紙(無則免)。３、成果報告及光碟各 1 份。（二）非縣屬單位(鄉鎮市幼、私幼)：１、經費結報表 1 式 2 份。２、賸餘款支票 1 紙(無則免)。３、成果報告及光碟各 1 份。三、成果部份格式如下，請依序排列(免裝訂)：1.核定公文及核定表2.計畫書3.活動經費暨執行成果表4.經費執行明細表5.講師及學員簽到表7.活動花絮(如照片...等)8.光碟(請將成果 1-7 項等資料核章後掃瞄一份燒錄之光碟片中)</description>
        <pubDate>Tue, 27 Feb 2018 03:50:00 +16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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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item>
        <title>【幼兒園兒童節活動】為慶祝107年度兒童節，本府訂於107年3月24日(六)辦理「花蓮縣2018童心童趣Fun假趣」活動，歡迎本縣公、私立幼兒園共襄盛舉，踴躍報名參加。</title>
        <link>https%3A%2F%2Fxc.hlc.edu.tw%2F%7Exc_bulletin%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71290</link>
        <description>一、為慶祝兒童節，本縣特辦理旨揭活動，提供幼生戶外學習機會，並邀請家長共同參與，藉此契機緊密親子聯繫，營造健康喜樂家庭氛圍。二、活動日期： 107 年 3 月 24 日(星期六)09:00～15:30 。三、活動地點：花蓮遠雄海洋公園   (地址：花蓮縣壽豐鄉鹽寮村福德 189 號，電話： 03-8123199)。四、參加對象：本縣公、私立幼兒園師生及家長合計參加人數約 1100 名。五、報名流程：（一）名額：共計 1100 人。（二）報名原則：請以園所為單位透過 EMAIL 進行報名並逕以電話確認，每所參加人數以 42 人為限。（人數含幼兒園師生及家長；每所至少 1 名陪同老師，至多 2 位；每 1 位幼兒需有 1 位家長陪同。建議以未參加學生優先。）（三）報名時間：自 107 年 3 月 5 日(一)上午 8 時起至 107 年 3 月 7 日(三)下午 16 時截止報名，逾期視同放棄。（四）報名方式：以園所為單位統一將報名表 Email 至宜昌 國小附設幼兒園沈肖華主任（ ycps8544969@gmail.com ）進行報名，主旨請敘明「○○幼兒園參加兒童節活動報名表」(報名逕以免核章電子檔表格進行，核章之表格留校備查)；並於寄送後逕以電話(03)8520209#610 或(03)8544969 確認無誤後始完成報名。（五）錄取：1.107 年 3 月 8 日（四）下午 2 時於宜昌 國小一樓教學準備室公開抽籤。2.為保障本縣 13 鄉鎮學生皆有參與活動之機會，於規定時間完成報名之園所，保障每鄉鎮至少 40 位親師生參與。（六）公告： 107 年 3 月 9 日(五)於花蓮縣政府教育處處務公告公告周知。六、活動辦法及報名表詳見附件。</description>
        <pubDate>Thu, 22 Feb 2018 05:56:00 +16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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