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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花蓮縣政府教育處處務公告-：李孟娟的所有公告</title>
    <link>https://xc.hlc.edu.tw/~xc_bulletin/</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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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title>[提醒]101年度暑假公立幼稚園辦理課後留園服務園所，請於8/1至8/20至全國幼生管理系統建置申請資料，並於8/20前將計畫、經費概算、受補助幼兒清冊各2份逕寄本府特教科。</title>
        <link>https%3A%2F%2Fxc.hlc.edu.tw%2F%7Exc_bulletin%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41680</link>
        <description>一、依據教育部 101 年 7 月 11 日臺國(三)字第 1010127380 號函暨花蓮縣公立幼稚園辦理課後留園服務實施要點辦理。二、幼兒教育及照顧法業於本(101)年 1 月 1 日起施行，配合全國公立幼托園所改制作業，教育部自本(101)年 7 月 1 日起擴大旨揭經費補助範圍，增加納入由公立托兒所改制之公立幼兒園三、本案補助對象有二：（一）參加公立幼兒(稚)園辦理之課後留園服務，且符合下列經濟弱勢條件之一之幼兒：１、低收入戶、中低收入家庭，及其他經縣(市)主管機關專案核准屬經濟弱勢且有必要協助之家庭之幼兒。２、家戶年所得新臺幣(以下同)30 萬元以下之 5 足歲幼兒。但不包括家戶擁有第 3 筆以上不動產且其公告現值合計逾 650 萬元，或年利息所得逾 10 萬元者。３、符合前揭條件之一，因就讀之附設公立幼兒(稚)園未提供課後留園服務，而參加本校國民小學所辦課後照顧班之幼兒。（二）收托身心障礙幼兒參與所辦課後留園服務之公立幼兒(稚)園。惟所稱身心障礙幼兒，係指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所設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之專業評估及鑑定具學習特殊需求，須特殊教育及相關服務措施之協助者。四、本案補助基準及原則如下：（一）學期中平日課後留園服務補助經費之計算，自下午 4 時 30 分起至 6 時 30 分止，以 2 小時為上限；寒、暑假期間則視各園實際辦理情形，惟仍以小時為單位予以核算。每小時補助上限準用「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與中心設立及管理辦法」第 20 條第 1 項第 1 款每節每位學生收費基準之規定辦理。（二）符合說明二所示經濟弱勢條件之一之幼兒，依花蓮縣公立幼兒(稚)園辦理課後留園服務實施要點(如附件)所訂收費標準所應繳交之費用，予以補助。但參與寒、暑假期間課後留園服務者，每人每月之補助金額以新臺幣 3,500 元為上限。（三）符合說明二所示收托身心障礙幼兒參與所辦課後留園之公立幼兒(稚)園，園內參與課後留園之身心障礙幼兒人數 3 人以下得置 1 名教師助理員，每增加 2 人，再增置教師助理員 1 名；其鐘點費依勞動基準法基本工資之相關規定辦理，並得不受原鐘點費、行政費編列比例之限制，由教育部依實際服務時數予以補助。（四）本案補助期間，為幼兒完成註冊至結業離園止。但新生之補助期間，以學年度開始(8 月 1 日)至結業離園為止。另，教保服務人員於上班以外之時間提供服務者，始得領取課後留園相關費用。五、有關 101 年度暑假期間旨揭補助經費之申請作業期間為本(101)年 8 月 1 日至 8 月 20 日止，請 貴園於收文後逕自全國幼生管理系統上填妥相關申請資料，並將 7 月份及 8 月份收托之幼兒名單於系統上分開列冊，於 8 月 20 日前將實施計畫、經費概算、受補助幼生清冊(於系統中列印)各一式 2 份逕寄本府教育處特教科辦理申請事宜。</description>
        <pubDate>Fri, 10 Aug 2012 09:32:00 +1600</pubDate>
        <guid>https%3A%2F%2Fxc.hlc.edu.tw%2F%7Exc_bulletin%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41680</gu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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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提醒]請下列園所幼童專用車駕駛人員務必參加本府101年度幼童專用車駕駛及隨車人員安全教育講座研習</title>
        <link>https%3A%2F%2Fxc.hlc.edu.tw%2F%7Exc_bulletin%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41676</link>
        <description>小天地幼兒園、天使托兒所、何嘉仁幼兒園、佳姿幼兒園、童心幼兒園、小丫幼兒園、台大幼兒園、健心幼兒園、普慧幼兒園、吉安鄉立幼兒園、鳳林鄉立幼兒園、光復鄉立幼兒園、萬榮鄉立幼兒園、新城鄉立托兒所、秀林鄉立托兒所、壽豐鄉立托兒所、瑞穗鄉立托兒所、卓溪鄉立托兒所、三立芳幼稚園、妙賢幼兒園、國恩幼兒園、德蕾幼稚園、海星中學附設幼稚園、培德幼兒園、中和幼兒園、書樂幼稚園、欣欣幼稚園、文蘭國小附設幼兒園、鳳林國小附設幼兒園、明里國小附設幼兒園</description>
        <pubDate>Fri, 10 Aug 2012 08:15:00 +1600</pubDate>
        <guid>https%3A%2F%2Fxc.hlc.edu.tw%2F%7Exc_bulletin%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41676</guid>
    </i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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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公告]本府101年度幼童專用車駕駛及隨車人員安全教育講座研習須以傳真報名的人員，請填妥附件資料傳真至8263960</title>
        <link>https%3A%2F%2Fxc.hlc.edu.tw%2F%7Exc_bulletin%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41671</link>
        <description>如主旨</description>
        <pubDate>Fri, 10 Aug 2012 03:34:00 +1600</pubDate>
        <guid>https%3A%2F%2Fxc.hlc.edu.tw%2F%7Exc_bulletin%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41671</guid>
    </item>
        <item>
        <title>[公告]本府101年度幼童專用車駕駛及隨車人員安全教育講座研習，8月19日(前訓)場次研習時間由原本的半日改為一日。</title>
        <link>https%3A%2F%2Fxc.hlc.edu.tw%2F%7Exc_bulletin%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41647</link>
        <description>一、依據交通部 101 年 2 月 1 日交安字第 1015001311 號函及花蓮縣道路安全聯席會報 101 年 2 月 9 日花道安字第 1010000210 號函辦理。二、研習分為前訓與後訓兩場辦理，駕駛及隨車人員各 40 人參加為限，全程參加且通過測驗者將給予結業證明。辦理時間及地點如下：（一）前訓： 8 月 19 日（星期日）上午 8 點於花蓮監理站二樓教室舉行。（花蓮縣吉安鄉中正路 2 段 152 號）。（二）後訓： 9 月 22 日（星期六）上午 8 點於花蓮縣新城鄉康樂國民小學風雨教室舉行。三、前訓已開放報名，請參加人員於 8 月 16 日前逕自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 http://www2.inservice.edu.tw/index2-3.aspx?Map=23  （課程編號： 1107590 ）或公務人員人事服務網報名。四、為響應環保政策，請參加研習人員自備環保杯。</description>
        <pubDate>Thu, 09 Aug 2012 02:54:00 +16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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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item>
        <title>101年寒假暨100學年度第2學期公立幼稚園課後留園服務經費結報資料均已收悉</title>
        <link>https%3A%2F%2Fxc.hlc.edu.tw%2F%7Exc_bulletin%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41506</link>
        <description> 一、 依據教育部 101 年 5 月 23 日臺國(三)字 1010079726 號函辦理。 </description>
        <pubDate>Mon, 30 Jul 2012 06:33:00 +16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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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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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提醒】100學年度花蓮縣公私立幼稚園推動本土語言教學補助核結案。</title>
        <link>https%3A%2F%2Fxc.hlc.edu.tw%2F%7Exc_bulletin%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41378</link>
        <description>請學校務必檢查所送資料是否完整&gt;&gt;請送成果冊 2 份(紙本，含實施計畫、教學活動紀錄、課程活動與所購置教材照片、實施成效評估)、結報表 2 份，光碟(電子檔)1 張如有結餘款請開支票繳回。</description>
        <pubDate>Fri, 20 Jul 2012 02:43:00 +1600</pubDate>
        <guid>https%3A%2F%2Fxc.hlc.edu.tw%2F%7Exc_bulletin%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41378</guid>
    </item>
        <item>
        <title>[提醒]幼托園所若備有&#65378;幼童專用車&#65379;接送幼兒上放學，本(101)年暑假期間應辦理完成之業務，說明如下。</title>
        <link>https%3A%2F%2Fxc.hlc.edu.tw%2F%7Exc_bulletin%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41370</link>
        <description>一、依據中華民國 101 年 6 月 13 日教育部會銜交通部以臺(三)字第 1010092120F 、交路字第 10100198894 號函發布&amp;#65378;幼兒園幼童專用車輛與其駕駛人及隨車人員督導管理辦法&amp;#65379;辦理。(文於 101 年 6 月 21 日府教特字第 1010110622 號函諒達)二、請於 7 月底前將駕駛座兩外側車門標示幼兒園設立許可字號、幼童專用車車號、出廠年份及載運人數。(第五條)三、請妥善規劃幼童專用車之行車路線，擇定安全地點供幼兒上下車，並將暑期行車路線於 8 月 6 日前報本府備查。(第八條)四、幼童專用車之駕駛人每年七月應至公立醫院或勞保指定醫院健康檢查，其檢查結果應留存幼兒園以備查考，並於十五日內報本府備查；駕駛人有異動時，亦同。(第 11 條)五、法規內容請連結以下網址： http://motclaw.motc.gov.tw/Law_ShowAll.aspx?LawID=E0203000&amp;Mode=0&amp;PageTitle=%e6%a2%9d%e6%96%87%e5%85%a7%e5%ae%b9 </description>
        <pubDate>Thu, 19 Jul 2012 08:27:00 +16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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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重要公告】私立幼托園所欲參與教育部「101學年度合作園所」，請於本(101)年7月30日前檢具相關資料函送本府提出申請。</title>
        <link>https%3A%2F%2Fxc.hlc.edu.tw%2F%7Exc_bulletin%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41368</link>
        <description>一、依據教育部 101 年 7 月 10 日臺國(三)字第 1010128807 號函辦理。二、 101 學年度私立幼兒園(幼稚園、托兒所)參與合作園之申請、審核作業，係朝向簡化流程方式辦理，說明如下：（一）私立幼兒園(幼稚園、托兒所)為 100 學年度列冊有案且未有 101 學年度退場處分者，請於本（ 101 ）年 7 月 25 日前至教育部全國幼生管理系統，登載全學期收費項目、收費數額及收費期間等收費規定，並將相關資料函報本府審核通過者，得續為 101 學年度合作園。（二）新設立、暫停招生後申請復業，或已屆退場處分期限園所欲再申請 101 學年度合作園者，應符合教育部 100 年 3 月 7 日臺國(三)字第 1000022908C 號(諒達)修正發布之私立幼托園所參與合作園所(含國幼班)作業原則第 4 點所列各項條件，於本年 7 月 25 日前至教育部全國幼生管理系統登載其全學期收費項目、收費數額及收費期間等收費規定，並檢具相關文件及全學期收費數額於本年 7 月 30 日前函報本府審核，請注意收費總額不得逾最近一次登載於系統之數額。</description>
        <pubDate>Thu, 19 Jul 2012 05:22:00 +16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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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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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公告]請下列園(所)於101年8月24日前將幼童專用車(含學前特教車)駕駛座兩邊外側車身標示「出廠年份」。</title>
        <link>https%3A%2F%2Fxc.hlc.edu.tw%2F%7Exc_bulletin%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41186</link>
        <description>一、依據教育部、交通部 101 年 6 月 13 日訂定發布「幼兒園幼童專用車輛與其駕駛人及隨車人員督導管理辦法」第 5 條第 2 項第 2 款規定暨交通部公路總局臺北區監理所花蓮監理站 101 年 7 月 3 日北監花一字第 1010009381 號函辦理。二、花蓮縣私立妙賢幼兒園、花蓮縣私立童心幼兒園、花蓮縣私立國恩幼兒園、花蓮縣秀林鄉文蘭國民小學(附設幼稚園)、花蓮縣鳳林鎮鳳林國民小學(附設幼稚園)、花蓮縣富里鄉明里國民小學(附設幼稚園)、花蓮縣私立三立芳幼稚園　、花蓮縣私立德蕾幼稚園　、花蓮縣私立海星中學附設幼稚園　、花蓮縣私立培德幼稚園　、花蓮縣私立安德幼稚園　、花蓮縣私立中和幼稚園　、財團法人天主教會花蓮教區附設私立書樂幼稚園　、花蓮縣私立欣欣幼稚園　、花蓮縣私立丫丫幼兒園、花蓮縣私立台大幼兒園、花蓮縣私立健心幼兒園、花蓮縣私立佳姿幼兒園、花蓮縣私立小天地幼兒園、花蓮縣私立何嘉仁幼兒園、花蓮縣新城鄉立托兒所、花蓮縣秀林鄉立托兒所、花蓮縣吉安鄉立托兒所、花蓮縣壽豐鄉立托兒所、花蓮縣鳳林鄉立托兒所、花蓮縣光復鄉立托兒所、花蓮縣瑞穗鄉立托兒所、花蓮縣萬榮鄉立托兒所、花蓮縣卓溪鄉立托兒所、花蓮縣私立天使托兒所、花蓮縣私立普慧托兒所。</description>
        <pubDate>Thu, 05 Jul 2012 06:33:00 +1600</pubDate>
        <guid>https%3A%2F%2Fxc.hlc.edu.tw%2F%7Exc_bulletin%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41186</gu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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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公告]請各園所依據校園屬地災害潛勢特性落實辦理校園災害防救宣教及逃生演練活動，以確實提升師生防災基本素養及逃生自救能力。</title>
        <link>https%3A%2F%2Fxc.hlc.edu.tw%2F%7Exc_bulletin%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40880</link>
        <description>一、依據教育部 101 年 6 月 11 日臺軍(二)字第 1010085424 號函辦理。二、為使校園師生落實防災教育知行合一目標，請  貴園依據校園屬地災害潛勢特性，以易學、易行為及每次以單一情境演練原則，結合校園疏散避難圖、家庭防災卡(如附件)及防災基本知識的融入與驗證，於每學期初確實辦理預警或不預警的防災宣教及逃生演練活動。演練成效，請紀錄並留存備查。 三、以上事項，請落實規劃辦理，另檢附本縣防災教育資訊網之相關教學影音供參。(網址： http://schoolweb.hlc.edu.tw/movie_news/u_news_v1.asp?id={1487CEBF-E94A-4580-8223-0E4974B8B5DA} </description>
        <pubDate>Thu, 21 Jun 2012 01:41:00 +16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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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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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公告]辦理101年寒假暨100學年度第2學期經濟弱勢幼童參與公立幼稚園課後留園服務之園所請於6月21日前掣收款收據逕寄本府辦理經費撥付事宜。</title>
        <link>https%3A%2F%2Fxc.hlc.edu.tw%2F%7Exc_bulletin%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40808</link>
        <description>一、依據文號：府教特字第 1010109541 號。二、請 貴校於本 101 年 6 月 21 日前掣收款收據逕寄至本府教育處特教科辦理撥付事宜，並於 101 年 7 月 13 日前檢具經費結報表一式 2 份，送府辦理核銷，倘有結餘款請併同繳回。四、檢附 101 寒假暨 100 學年度第 2 學期經濟弱勢幼童參與公立幼稚園課後留園服務之經費核定表供參。</description>
        <pubDate>Tue, 19 Jun 2012 00:30:00 +16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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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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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幼兒園幼童專用車輛與其駕駛人及隨車人員督導管理辦法」教育部、交通部業於本(101)年6月13日訂定發布，檢送發布令及法規條文各1份，請　查照。</title>
        <link>https%3A%2F%2Fxc.hlc.edu.tw%2F%7Exc_bulletin%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40801</link>
        <description>一、依據教育部 101 年 6 月 13 日臺國（三）字第 1010092120F 號函暨交通部 101 年 6 月 13 日交路字第 10100198894 號函辦理。</description>
        <pubDate>Mon, 18 Jun 2012 09:44:00 +1600</pubDate>
        <guid>https%3A%2F%2Fxc.hlc.edu.tw%2F%7Exc_bulletin%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40801</gu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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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公告]私立幼托園所如欲辦理教育部「101年度國家防災日各級學校地震避難掩護演練實施計畫」可於6月15日至北昌國小或瑞穗國小進行觀摩。</title>
        <link>https%3A%2F%2Fxc.hlc.edu.tw%2F%7Exc_bulletin%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40662</link>
        <description>一、依據教育部 101 年 5 月 18 日臺軍（二）字第 1010089361 號函辦理。二、為強化各級學校及幼兒（稚）園校園師生災害防救、自救救人與應變能力，養成學生在地震發生時有正確的本能反應，如何在地震發生時保護自己，以做好全面防震準備，特規劃旨揭演練實施計畫，相關注意事項與執行期程請參閱附件。三、北昌國小預定上午 8 時開始辦理，瑞穗國小預定下午 1 點 20 分開始辦理防災演練，遇雨順延。四、私立園所如欲觀摩請逕與北昌國小或瑞穗國小校連繫。</description>
        <pubDate>Tue, 12 Jun 2012 01:58:00 +16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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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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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公告]100學年度幼稚園辦理本土語言教學補助核結與成果相關事宜</title>
        <link>https%3A%2F%2Fxc.hlc.edu.tw%2F%7Exc_bulletin%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40624</link>
        <description>一、請依照 100 年 9 月 14 日府教特字第 1000164204 號函辦理。二、已完成的學校請提報成果冊(含原核定計畫、教學活動相關紀錄、實施成效評估、教學活動照片、購置教材照片...)及經費結報表各兩份送府辦理核銷。三、成果冊中的檔案請燒成光碟送一份即可，本計畫中採購物品請檢附明細。</description>
        <pubDate>Mon, 11 Jun 2012 05:38:00 +16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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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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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公告]因應腸病毒進入流行高峰期，為降低腸病毒威脅，請依「幼兒園腸病毒防治工作表」（如附件）配合執行防治工作</title>
        <link>https%3A%2F%2Fxc.hlc.edu.tw%2F%7Exc_bulletin%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40587</link>
        <description>一、依據教育部 101 年 5 月 31 日臺體（二）字第 1010097168B 號函辦理。二、為因應腸病毒疫情，建議  貴園落實「727 停課原則」：一週內同一班級有 2 名以上（含）學幼童經醫師臨床診斷為腸病毒感染時，表示感染有聚集現象，為遏止擴大流行之可能，依縣市規定，與學校、幼兒園及家長充分溝通，停課天數以一至兩星期為原則，並督導及加強學幼童個人衛生教育。 三、為防治腸病毒疫情，請  貴園配合執行附件所列防治措施，並轉知教師、學生、家長收看公共電視中有關腸病毒 30 秒宣導短片，以加強防治觀念。</description>
        <pubDate>Fri, 08 Jun 2012 08:21:00 +16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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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title>[公告]為維護國民身心健康，請於辦理相關宣導活動時，加強進行菸害防制宣導，如有需菸害防制宣導素材、海報、單張等宣導品請逕洽本縣衛生局。</title>
        <link>https%3A%2F%2Fxc.hlc.edu.tw%2F%7Exc_bulletin%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40383</link>
        <description>一、依據內政部兒童局 101 年 5 月 18 日童輔字第 1010055189 號函辦理。</description>
        <pubDate>Wed, 30 May 2012 06:57:00 +1600</pubDate>
        <guid>https%3A%2F%2Fxc.hlc.edu.tw%2F%7Exc_bulletin%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40383</guid>
    </i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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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公告]101學年度幼稚園(幼兒園)申請親職教育補助園所一覽表</title>
        <link>https%3A%2F%2Fxc.hlc.edu.tw%2F%7Exc_bulletin%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40309</link>
        <description>一、依據教育部 101 年 5 月 2 日臺國(三)字第 1010078232 號函辦理。二、截至 5 月 22 日為止已補正電子檔完成的園所如下：北埔、華大實小附幼、明禮、忠孝、太昌、化仁、稻香、北濱、鳳林、光復、瑞美、春日、富里、東里等 14 所國小附幼加上壽豐、吉安鄉托、私立童心、ㄚㄚ幼稚園等計 18 所幼稚園(幼兒園)。</description>
        <pubDate>Mon, 28 May 2012 00:53:00 +1600</pubDate>
        <guid>https%3A%2F%2Fxc.hlc.edu.tw%2F%7Exc_bulletin%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40309</gu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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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公告]有關申請101學年度幼稚園(幼兒園)親職教育計畫</title>
        <link>https%3A%2F%2Fxc.hlc.edu.tw%2F%7Exc_bulletin%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40020</link>
        <description>一、依據教育部 101 年 5 月 2 日臺國(三)字第 1010078232 號函辦理。二、欲申請本計畫的學校請於 101 年 5 月 21 日前提報 101 學年度幼稚園(幼兒園)親職教育計畫書(含總體計畫書、各場次計畫彙整表、各分場次計畫書及經費需求表）一式 2 份到府並將電子檔傳至承辦人信箱(ze5920@nt.hl.gov.tw)，俾利計畫之審查與彙整報部。三、 101 學年度作業重點臚列如次：（一）參與對象：就讀公私立幼稚園(幼兒園)幼兒之家長、公私立托兒所(含由托兒所改制之幼兒園)之家長及社區民眾。 （二）辦理原則與形式：１、一般地區幼稚園(幼兒園)親職教育或幼稚園(幼兒園)之新住民家庭親職教育，以鄉(鎮、市)為範圍規劃場次，結合社區、社政及衛政等資源，亦可規劃系列性、階段性主題之親職教育講座。２、原住民山地鄉幼稚園(幼兒園)之親職教育，得由各公立幼稚園(幼兒園)依園內及社區之需求自主規劃。３、一般地區及原住民山地鄉幼稚園(幼兒園)之親職教育，以親職講座形式為之，其內容以適齡適性的教養觀念為原則；新住民家庭親職教育，應以強化家長教養知能、增進親子互動技巧、認識社區及善用社區資源等為原則４、每場次參與人數以不超過 100 人為原則，辦理時間應以週休二日及上課以外時間辦理。（三）補助標準： １、一般地區幼稚園(幼兒園)親職教育：以鄉（鎮、市）為單位，每場次最高不超過新臺幣 2 萬元為原則。 ２、幼稚園(幼兒園)新住民家庭親職教育：以鄉（鎮、市、區）為單位，每場次最高不超過新臺幣 3 萬元為原則。 ３、原住民山地鄉幼稚園(幼兒園)親職教育：得以公立幼稚園(幼兒園)為單位，每場次最高不超過新臺幣 1 萬 5,000 元為原則。 ４、經費補助項目請依教育部補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及相關規定辦理，編列項目如下：（１）講座鐘點費：實際擔任授課人員為支給對象（外聘每人每節新臺幣 1,600 元、內聘每人每節新臺幣 800 元、與主辦機關學校有隸屬關係之人員每人每節新臺幣 1,200 元）；另有關講座助理鐘點費為協助教學並實際授課之人員始得以編列，並應請敘明助理講座相關資歷及其協助教學之授課內容，至於協助處理課程之行政工作相關人員，不予補助。（２）講座差旅費：依「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編列。（３）教材費：每場次每人得以新臺幣 100 元計。（４）膳食費：每人每日以新臺幣 100 元核計（膳費新臺幣 80 元、茶水費新臺幣 20 元），惟半日之研習不予補助膳費。（５）場地布置費：每場(梯)次上限新臺幣 2,000 元，相同主題內容僅補助一場(梯)次。（６）場地使用費：每日上限新臺幣 3,000 元，本案不補助承辦學校內部場地使用費。（７）雜支。（８）本補助經費不得支用於各項業務宣導說明會、各類活動檢討會、幼稚園(幼兒園)教學成果展、旅遊活動等。四、本案執行期程為本(101)年 8 月 1 日至 102 年 7 月 31 日，經費分 2 期撥付，第 1 期款(101 年 8 月至 12 月之辦理場次）於本案經費核定後撥付，第 2 期款（ 102 年 1 月至 7 月之辦理場次）之請款期程另案函知 五、另本案所補助辦理之親職教育活動不得採計為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 15 條教保服務人員每年至少參加教保知能研習 18 小時以上之時數計算。</description>
        <pubDate>Mon, 14 May 2012 03:14:00 +16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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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item>
        <title>[公告]腸病毒疫情持續升溫，請  貴園（所）落實相關防治工作，請　查照。</title>
        <link>https%3A%2F%2Fxc.hlc.edu.tw%2F%7Exc_bulletin%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39948</link>
        <description>一、依據教育部 101 年 5 月 3 日臺體(二)字第 1010078522 號函辦理。二、根據衛生署疾病管制局監測資料顯示，截至 101 年 4 月 29 日止，已累計 30 例重症個案，疫情高於往年同期。又根據該局腸病毒疫情第 16 週報，手足口病及&amp;#30129;疹性咽峽炎就診病例千分比明顯上升且超過預警值。 三、為維護學幼童健康，請落實下列措施： （一）請檢視校園環境衛生，建議可依「校園腸病毒防治自我檢查表」（如附件）每週至少自我檢查乙次，立即改善發現之缺失，並留下書面紀錄。（二）提供學童及家長防疫資訊，腸病毒防疫專區（網址為 http://140.122.72.29/anti-enterovirus/catalog.php?CatalogID=61  ）之「衛教宣導」之海報，自行下載列印張貼宣導，或至衛生署疾病管制局網頁 http://www.cdc.gov.tw  下「腸病毒」之宣導品查詢下載使用。（三）如有疫情，依園所帳號，確實請落實通報作業：１、個案病例：請至「校安即時通」進行通報作業。２、停班停課：請至「表報作業」之「腸病毒停課通報系統」進行通報。３、校園安全中心暨災和防救通報處理中心網址為 http://csrc.edu.tw/Main.mvc/IndexNotLogin （四）落實學幼童健康監測、紀錄及追蹤管理，並向學幼童及家長加強宣導，落實「生病不上課」原則，適當區隔病童與健康孩童，降低傳播機會。（五）加強對家長宣導，照顧病童應注意觀察是否出現重症前兆病徵，如「嗜睡、意識不清、活力不佳、手腳無力」、「肌抽躍（無故驚嚇或突然間全身肌肉收縮）」、「持續嘔吐」與「呼吸急促或心跳加快」等，一旦出現上述病徵，請務必立即送至大醫院接受適當治療，以免錯失治療的黃金時間 。（六）檢附教(托)育機構環境消毒工作辦法供參</description>
        <pubDate>Thu, 10 May 2012 00:29:00 +1600</pubDate>
        <guid>https%3A%2F%2Fxc.hlc.edu.tw%2F%7Exc_bulletin%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39948</gu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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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公告]101學年度幼稚園申請推動本土語言補助資料一覽表</title>
        <link>https%3A%2F%2Fxc.hlc.edu.tw%2F%7Exc_bulletin%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39756</link>
        <description>一.依據 101 年 2 月 15 日府教特字第 1010025147 號函辦理二.截至 5 月 1 日為止已收到的計畫如附件,如有疑義請於 5 月 2 日前修正以利申請作業</description>
        <pubDate>Tue, 01 May 2012 01:23:00 +1600</pubDate>
        <guid>https%3A%2F%2Fxc.hlc.edu.tw%2F%7Exc_bulletin%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39756</gu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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