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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花蓮縣政府教育處處務公告-：楊子毅的所有公告</title>
    <link>https://xc.hlc.edu.tw/~xc_bulletin/</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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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title>為補助105學年度第1學期國民中小學學生無力繳交代收代辦費，請以下各校於105年10月18日（星期二）前修正調查表。</title>
        <link>https%3A%2F%2Fxc.hlc.edu.tw%2F%7Exc_bulletin%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68476</link>
        <description>一、 105 年第 1 學期無力繳交代收代辦費調查表，請以下各校重新確認調查表後於 10/18 （星期二） 17:30 前傳真至教育處設施科，逾時視為無需求。未填報補助學生名單：豐山國小、港口國小、樂合國小、富里國小、大興國小。</description>
        <pubDate>Tue, 18 Oct 2016 03:57:00 +16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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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item>
        <title>【重要公告】104年第2學期無力繳交代收代辦費經費結報表</title>
        <link>https%3A%2F%2Fxc.hlc.edu.tw%2F%7Exc_bulletin%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68472</link>
        <description>有關 104 年第 2 學期無力繳交代收代辦費經費結報表，為避免影響 105 年度補助權益，請以下尚未繳交之學校務必於 10/18 （星期二）前繳交（免備文）：國中：玉東國中。國小：玉里國小、永豐國小、東竹國小、西林國小、西富國小。</description>
        <pubDate>Tue, 18 Oct 2016 02:18:00 +16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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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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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重要公告】104年第2學期無力繳交代收代辦費經費結報表</title>
        <link>https%3A%2F%2Fxc.hlc.edu.tw%2F%7Exc_bulletin%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68187</link>
        <description>一、請以下尚未繳交經費結報表之各校，請於 10/4(星期二)免備文逕送本府教育處。國中：玉東國中、東里國中。國小：忠孝國小、玉里國小、永豐國小、東竹國小、西林國小、卓清國小、西富國小。</description>
        <pubDate>Sun, 02 Oct 2016 11:07:00 +1600</pubDate>
        <guid>https%3A%2F%2Fxc.hlc.edu.tw%2F%7Exc_bulletin%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68187</guid>
    </item>
        <item>
        <title>為補助105學年度第1學期國民中小學學生無力繳交代收代辦費，請各校於105年9月19日（星期一）前填妥附件，詳如說明，請查照。</title>
        <link>https%3A%2F%2Fxc.hlc.edu.tw%2F%7Exc_bulletin%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67879</link>
        <description>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5 年 8 月 23 日臺教國屬國字第 1050095057 號函辦理。二、為落實國民教育法第 5 條規定，避免在學學生因家庭經濟因素及突發困境而輟學，適時給予經濟上之支持，爰辦理旨案補助。三、本案補助對象如下：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及經導師認定家庭突遭變故等三類學生之家長會費。四、本案補助標準為學生實際應繳交之費用額度補助，並以不重複支領為原則，說明如下：本補助所需經費由學校、縣市政府及中央共同負擔，每學期補助情形如下：（一）國小：家長會費 100 元。（二）國中：家長會費 100 元。五、該校若無需求，無須填表回覆。若該校逾期未填表回覆，視同放棄申請資格。六、各校調查完後，將電子檔寄至承辦人信箱： goldbergyang@gmail.com</description>
        <pubDate>Tue, 13 Sep 2016 01:24:00 +16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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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item>
        <title>【重要公告】本縣「公立國民中小學105學年度學雜費暨各項代收代辦費收取基準表」、「應行注意事項」、「私立國民中小學105學年度學雜費暨各項代收代辦費收取基準表」。</title>
        <link>https%3A%2F%2Fxc.hlc.edu.tw%2F%7Exc_bulletin%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67745</link>
        <description>一、依據新竹市政府 105 年 4 月 13 日府教國字第 1050062878 號函有關 105 年 4 月 11 日召開之「研商公私立國民中小學 105 學年度學雜費暨各項代收代辦費收取基準會議」會議紀錄辦理。二、依會議決議，本府循全國決議機制，採每學年修訂收費基準及應行注意事項，分別訂定公、私立國民中小學 105 學年度代收代辦收取基準及應行注意事項。三、檢附「花蓮縣公立國民中小學 105 學年度代收代辦費收取基準表」、「花蓮縣公立國民中小學 105 學年度代收代辦費收取基準應行注意事項」、「花蓮縣私立國民中小學 105 學年度學雜費暨各項代收代辦費收取基準表」。四、請轉知該校家長會， 105 學年度家長會費收取基準仍為 100 元，並由家長會自行收取，不再委由學校代收。</description>
        <pubDate>Mon, 05 Sep 2016 08:41:00 +16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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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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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花蓮縣立體育實驗高級中學105學年度收取學生費用標準表」</title>
        <link>https%3A%2F%2Fxc.hlc.edu.tw%2F%7Exc_bulletin%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67596</link>
        <description>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5 年 6 月 28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050070406 號函送 105 月 6 日 8 召開之「105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向學生收取學費、雜費及代收代付費（使用費）事宜協調會」會議紀錄辦理。二、前揭會議決議，摘要如下：（一）有關教育部主管高級中等學校輪調式建教合作教育班 105 學年度雜費及代收代付費(使用費)收費數額表仍維持 104 學年度科別，不予刪除。（二）高級中等學校 105 學年度學費收費數額表及教育部主管高級中等學校 105 學年度雜費及代收代付費(使用費)收費數額表，照案通過，維持 104 學年度之數額。三、檢陳「花蓮縣立體育實驗高級中學 105 學年度收取學生費用標準表」1 份。</description>
        <pubDate>Fri, 26 Aug 2016 11:00:00 +16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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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item>
        <title>105年度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改善偏遠地區&#8203;國民中小學宿舍計畫</title>
        <link>https%3A%2F%2Fxc.hlc.edu.tw%2F%7Exc_bulletin%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67166</link>
        <description>本(105)年度&amp;#65378;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改善偏遠地區國民中小學宿舍計畫&amp;#65379;核定補助工作說明配合事項，請依下列說明辦理：一、宿舍新(整)建工程及宿舍修繕工程項目，請於本(105)年 8 月 15 日前繳交相關資料至本計畫團隊審查，俟通過審查後再行辦理工程發包。二、購宿舍設備：請依作業要點及政府採購法辦理。三、各補助項目應繳交文件請詳自主查核表第一頁之規定，計畫執行注意事項及時程請詳核定補助說明會簡報檔。四、如有疑問請與計畫團隊聯繫：陳靜美小姐，連絡電話： 05-5342601#6415 ，電子郵件： schooldormitory@gmail.com 。</description>
        <pubDate>Wed, 20 Jul 2016 06:40:00 +16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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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106年度編列場地租借收支對列預算預估金額調查表</title>
        <link>https%3A%2F%2Fxc.hlc.edu.tw%2F%7Exc_bulletin%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67165</link>
        <description>一、請各校務必於 105 年 7 月 21 日(星期四)12:00 前至新校務系統入口網填報 105 年度編列場地租借收支對列預算預估金額調查。 二、本府 106 年度將依本調查表編列場地租借收支對列預算，故歷年有場地租借收入者(游泳池除外)務必填報。 二、需填報之場地，依「花蓮縣立國民中小學場地使用管理要點」第 2 點規定，指本府所屬之學校校舍(地)及設施，公有宿舍不包含在內，故公有宿舍租金收入不可納入場地租借收支對列內。 三、每校皆須填報，無場租收入者，請於備註欄填報：無。未填報者視同無需編列預算。【填報金額請配合預算編列至千元◎請務必注意配合】 四、歲出科目的所有金額加總一定要等於“收租對列預估金額”的總數，否則視同貴校無需申請。 五、請 105 年度水電費預算不足支應之學校編列歲出水電費支用額度。各校 105 年度水電費支出數以 1-5 月實際支付數及預估 6-12 月支出數(以 104 年度 6-12 月實際支付數預估)估算，預算不足學校請務必編列歲出水電費支用額度預為因應。如未於收支對列編列，依標準設算編列不足者，本府不予補助。 六、學校代號請按各機關學校代號一覽表之三碼填報。</description>
        <pubDate>Wed, 20 Jul 2016 06:37:00 +16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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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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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重要】106年度編列場地租借收支對列預算預估金額調查表</title>
        <link>https%3A%2F%2Fxc.hlc.edu.tw%2F%7Exc_bulletin%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67159</link>
        <description>因有填報學校反映系統上已填報，未顯示已填報結果，煩請有收支對列須調查之學校確認是否已有填報紀錄。</description>
        <pubDate>Wed, 20 Jul 2016 01:59:00 +16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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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105年度改善偏遠地區國民中小學宿舍計畫核定補助工作說明會</title>
        <link>https%3A%2F%2Fxc.hlc.edu.tw%2F%7Exc_bulletin%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66997</link>
        <description>一、為使各地方政府、獲補助學校及規劃設計團隊瞭解國教署辦理旨揭計畫工作時程與進度、規劃設計原則、規劃設計繳件與審查作業及相關注意事項，將於北區、中區、南區及東區辦理分區說明會。二、參加對象：本案獲補助學校及所屬地方政府、規劃設計團隊。三、活動時間與地點：(一)北區： 105 年 7 月 11 日（星期一）下午 3 時至 5 時，假新北市立圖書館板橋江子翠分館 B1 演講廳（地址：新北市板橋區莊敬路 62 號）。(二)中區： 105 年 7 月 11 日（星期一）上午 10 時至 12 時，假臺中市政府陽明大樓 5 樓大禮堂（地址：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 36 號）。(三)南區： 105 年 7 月 14 日（星期四）上午 10 時至 12 時，假高雄市鳳山行政中心多媒體視聽會議室（地址：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 2 段 132 號）。(四)東區： 105 年 7 月 14 日（星期四）下午 3 時至 5 時，假臺東縣豐榮國民小學視聽教室（地址：臺東市中華路二段 154 巷 150 號）。四、報名時間：(一)北區及中區：即日起至 105 年 7 月 8 日（星期五）下午 5 時止。(二)南區及東區：即日起至 105 年 7 月 12 日（星期二）下午 5 時止。五、報名方式：與會人員請至下列網址填寫報名表參加本次活動六、全程與本次活動者，將可登記「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或「公務人員終身學習入口網」課程研習時數 2 小時。六、敬請與會人員依據本文向單位申請公(差)假或課務派代事宜。七、本案聯絡人：本署計畫委辦團隊 陳靜美小姐，連絡電話： 05-5342601#6415 ，電子郵件： schooldormitory@gmail.com 。</description>
        <pubDate>Wed, 06 Jul 2016 03:15:00 +16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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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105年度花蓮縣改善偏遠地區國民中小學宿舍核定名單</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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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一、依據教育部 105 年 6 月 27 日臺教授國部字第 1050061259N 號函辦理。二、本案核定旨揭經費新臺幣（以下同） 2,085 萬 8,998 元（資本門），部分補助 1,877 萬 3,096 元（資本門），補助比率 90%，補助經費採一次撥付。三、本案辦理期程至 105 年 12 月 31 日止，計畫執行期間，因特殊因素致執行遭遇困難，影響計畫執行者，應報本部國教署辦理經費註銷或改分配其他學校，俾利經費有效利用。另辦理完竣後 2 個月內請備文檢附經費收支結算表及成果報告函送本部國教署辦理核結；本計畫經費執行結果如有賸餘，倘賸餘款超過 10 萬元或執行率未達 80%者（以縣市為單位），皆應依補助比率辦理繳回。四、有關受補助學校相關配合及注意事項說明如下：(一)請記錄宿舍改造過程（改造前、中、後），評估實施後之成效，據以撰寫成果報告（含照片 4 張至 8 張）。(二)請加強落實施工安全維護措施，以確保師生安全，辦理宿舍整修工程施工前，應確實規劃師生住宿之配套措施，避免因施工造成師生無宿舍可住之情事。核定補助名單：三民國小、大禹國小、水璉國小、玉東國中、西富國小、秀林國中、卓楓國中、奇美國小、明里國小、東竹國小、東里國小、松浦國小、長良國小、春日國小、高寮國小、崇德國小、富世國小、富源國小、港口國小、舞鶴國小、德武國小、樂合國小、靜浦國小、觀音國小。</description>
        <pubDate>Fri, 01 Jul 2016 03:49:00 +16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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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104年度花蓮縣縣有財產管理檢核紀錄表</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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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一、依據花蓮縣政府府財產字第 1050101819 號函辦理。二、本檢核紀錄表電子檔請至本府全球資訊服務網下載使用。三、尚未繳交紀錄表之學校請盡速於 105 年 6 月 20 日 12:00 前以電子檔(檢核紀錄表須核章)寄至本案承辦人電子信箱 goldbergyang@gmail.com 。尚未檢送紀錄表學校，請盡速辦理：國小：明廉國小、林榮國小、富源國小、東竹國小、崇德國小、紅葉國小。</description>
        <pubDate>Mon, 20 Jun 2016 06:37:00 +16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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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104年第2學期無力繳交代收代辦費核定表</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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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5 年 5 月 26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050060525 號函辦理。二、旨揭補助款請依學生實際申請補助金額核實支給學生，尚未掣收款收據之學校請盡速辦理掣據。收款收據（會計子目代號 CB5032 ）逕送本府教育處（免備文）辦理撥款；並於 105 年 6 月 30 日（星期四）前逕寄（送）經費結報表 1 份至本府辦理核結；若有結餘款請以支票繳回。三、核定經費表請參閱附件。尚未掣據請款學如下：國中：鳳林國中、富里國中、東里國小。國小：明義國小、明廉國小、信義國小、鑄強國小、平和國小、大榮國小、鳳仁國小、光復國小、太巴塱國小、瑞美國小、玉里國小、三民國小、東竹國小、秀林國小、銅門國小、崇德國小、西林國小、中原國小。</description>
        <pubDate>Fri, 17 Jun 2016 01:28:00 +16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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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105年度老舊廁所整修工程說明</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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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105 年度老舊廁整修工程相關說明：一、計畫時程及各項重點工作(總流程)105 年 6 月 1 日(五)：第一次規畫設計繳件期限。105 年 7 月 1 日(五)：通過規劃設計審查。105 年 7 月~8 月：辦理發包事宜。105 年 11 月~12 月：完工與教學宣導。105 年 12 月 31 日前結案。106 年：績優學校評選與成果發表會二、審查及相關作業說明：1.送件審查方式： 105 年度廁所整修工程書面資料改由平臺上傳審查，檔案格式一律為 pdf 檔。(平台網址如下)。2.審查機制：送件公文須附檢核表。以節省各校審查時間並可讓工程盡速發包，請將檢核表單上傳至網路平臺。三、審查原則：只要符合以下其中一條，則為不通過。1.整修面積與當初申請面積不符2.未針對申請時所列問題點實質改善3.格局安排不佳4.圖面資料嚴重不全四、規劃設計繳件資料：規劃設計完成時，應由學校提出下列文件，並均以 PDF 檔案呈現。通過審查後，由設計團隊進行施工監造：1.發包用設計圖說(為利於委託原審查，請將多張設計圖說，匯集於同一份 PDF 檔案中，並將圖面轉為正向)。2.工程預算表(包含需檢附工程預算、單價分析表與數量計算表等資料，匯集於同一份 PDF 檔案中)3.歷次易見回覆說明表(和討論紀錄及審查意見回覆，請依委員審查意見逐次、逐項回覆)備註：請本次受補助之學校多加利用平台，參閱最新公告，並請於時間內辦理相關作業。補助名單如下：明廉國小、三民國小、宜昌國小、花崗國中、明義國小、太平國小、康樂國小、富源國中、鶴岡國小、高寮國小、平和國小、觀音國小。</description>
        <pubDate>Thu, 12 May 2016 06:00:00 +16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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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104年度老舊廁所整修工程績優學校復選文件繳交說明</title>
        <link>https%3A%2F%2Fxc.hlc.edu.tw%2F%7Exc_bulletin%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66060</link>
        <description>一、附件表格與公版格式請至公立國民中小學老舊廁所整修工程計畫平台(schoololdwc.tw)下載電子檔。二、學校繳件資料：1.精簡報告（至多 16 頁，格式請參閱附件 C ），報告書中之照片、圖片請勿壓縮，避免解析度不足。學校可直接沿用成果結案報告修改後繳交。2.照片（改造前、改造後各 10 張，並於檔名附上說明文字。 ex: OO 學校-小便斗照片。請將所有照片均放置一資料夾內）。3.A0 尺寸直式海報 2 張（可自行設計或平台提供公版格式參考）。公版下載請至網站(一搬下載)檔名說明： OO 學校-海報 ※繳件格式以 PDF 檔為主。4.資料使用同意書（紙本，需將正本寄至國立雲林科技大學）5.著作權授權同意書（紙本，需將正本寄至國立雲林科技大學）三、資料審查繳交方式：請將上述(1)~(3)之資料燒錄至光碟，另檢附(4)資料使用同意書紙本(正本)及(5)著作權授權同意書紙本(正本)。光碟請妥善保存，切勿折損導致資料漏失。四、繳件期限：選入選之學校請於 104 年 5 月 20 日(星期五)前繳交，郵戳為憑。五、獲選學校：北埔國小、銅門國小。(學校依首字筆劃順序排列)</description>
        <pubDate>Wed, 11 May 2016 06:09:00 +16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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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105年度補助公立國民中小學老舊廁所整修工程計畫」說明會</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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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一、依據教育部 105 年 4 月 25 日臺教授國部字第 1050033666N 號暨雲林科技大學 105 年 4 月 26 日雲科大創設字第 10519004641 號號函辦理。二、有關受補助學校相關配合及注意事項：（一）儘速辦理規劃設計招標事宜並進行相關工作規劃，並請規劃設計團隊依內政部建築研究所公布之公共建築物衛生設備設計規範進行規劃設計，後續並需參加規劃設計審查。（二）學校與委託設計規劃團隊應參與國教署及委辦單位舉辦之工作會議，爰與規劃設計團隊訂定契約宜納入請規劃設計團隊務必配合參加國教署之相關會議。（三）記錄改造過程(改造前、中、後)，評估實施後之成效；並落實廁所美學教育於課程、活動或校園生活中，據以撰寫期末報告及八百字至一千字之亮點介紹(含照片八張至十張)。（四）加強落實施工安全維護措施，以確保師生安全，辦理廁所整修工程施工前，應確實規劃師生如廁動線及配套措施，避免因施工造成師生無廁所可用之情事。三、為使本縣獲補助學校瞭解國教署辦理「105 年度補助公立國民中小學老舊廁所整修工程計畫」工作時程與進度、規劃設計原則、規劃設計繳件與審查作業及相關注意事項，下列工作說明會，請就近擇一場次務必參加：（一）參加對象：本案獲補助學校。（二）說明會時間與地點：花蓮區： 105 年 5 月 6 日（五）上午 10 時至 12 時，假花蓮縣吉安鄉宜昌國小 3 樓階梯教室（花蓮縣吉安鄉宜昌一街 45 號）。（三）參與研習人員在課務自理原則下以公（差）假登記，全程參與人員核予 2 小時研習時數認證。（四）本次說明會請各獲補助學校或規劃設計團隊務必至少派一員出席。105 年度老舊廁所整修工程受補助學校名單：明廉國小、三民國小、宜昌國小、花崗國中、北埔國小、明義國小、太平國小、康樂國小、富源國小、鶴岡國小、高寮國小、平和國小、觀音國小。</description>
        <pubDate>Thu, 05 May 2016 06:33:00 +16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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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轉知】轉型蛻變為你而在，70周年特展及聯展，請各級學校參觀展演，請查照。</title>
        <link>https%3A%2F%2Fxc.hlc.edu.tw%2F%7Exc_bulletin%2Fmodules%2Fnews%2Findex.php%3Fpage%3Ddepartment%26id%3D65451</link>
        <description>一、依據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公眾服務處公字第 1058025200 號函辦理。二、 105 年適逢該公司成立 70 周年，為完整介紹臺灣電業發展歷程，於 4 個縣市以特展及聯展方式展出包括「電力發展大事紀」、「電力系統演進史」、「老照片說故事」及「發電設施現狀介紹」等單元，內容極富教育意義，並精選重要事件以主題互動方式讓參觀者深入了解電業歷史。三、旨揭展覽地點及開放時間如下：（一）特展：該公司總管理處副樓一樓（臺北市羅斯福路 3 段 242 號），開放時間：週一至週六 8 ： 00-18 ： 00（二）聯展：１、孫運璿紀念館（臺北市重慶南路 2 段 6 巷 10 號），      開放時間：週二至週日 10 ： 00-17 ： 00 。２、台中區營業處服務中心（臺中市自由路 2 段 86      號），開放時間：週一至週五 8 ： 00-17 ： 00 。３、第三核能發電廠南部展示館（屏東縣恆春鎮大光里    大光路 79 號之 64 ），開放時間：週二至週日 8 ：    30-17 ： 30 。４、花蓮區營業處服務中心（花蓮市中山路 238 號），    開放時間：週一至週五 8 ： 00-17 ： 00 。 </description>
        <pubDate>Wed, 06 Apr 2016 03:12:00 +16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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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重要公告】改善偏遠地區國民中小學宿舍105年3月21日截止收件，更新電子郵件收件信箱</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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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一、補助對象：1.特偏地區學校(依據教育部統計處所公布名錄)2.原住民重點學校(依據原住民族及少數族群教育資訊網站所公布名錄)3.山僻地區學校(適用行政院公布各機關學校公教員工地域加給表者)4.離島地區學校(適用行政院公布各機關學校公教員工地域加給表者)二、補助項目1.宿舍修繕：一般工程(防水防漏、排水、衛生...等)2.宿舍設備改善(實用性、必須性設備、非消耗品)三、補助原則：1.依急迫性程度、實際需求覈予以補助，急迫性較高者，優先補助。 2.土地財產權未清楚，取得建造執照有困難，或學校學生人數於三十人以下者且五年內有可能裁併校者，僅補助修繕經費。 3.工程量較大且於一年內無法完成者，採一次核定經費，分年編列預算補助方案辦理。4.已獲本屬相關專案計畫補助項目者，不予補助。已獲各案補助之學校，同一年度不再重複補助。四、審查作業：1.單一學校申請經費逾新台幣 150 萬元者，縣府將到校視勘訪查。2.申請經費逾 500 萬元者，除縣府勘查外另配合計畫團隊到校視勘訪查。3.附件一：(1)附件 A ：請詳述說明照片問題癥結，急迫性較高者，優先補助。(2)附件 B ：土地產權證明、興建樓地板面積證明、公有建築物建照、公有建築物使照、其他 （註：其他有利於經費審查之佐證資料）。 4.申請補助一棟宿舍須一份計畫書，若申請兩棟以上宿舍，勿合併一份計畫書申請，應分棟填寫，且每份計畫書須附(附件三：補助計畫項目經費申請表)一份。五、申請作業：1.截止收件時間： 105 年 3 月 21 日， 17:00 止 2.申請文件：(1)學校應依規定填寫申請計畫書。(2)依公告文件格式，提出核章後紙本文件一式兩份及電子檔(word 檔)一份。(3)應於縣政府收件截止日前，以郵寄郵戳為憑，逾期、內容不全或不符合規定者，本府不予受理。 3.彙整後紙本計畫書函送本府教育處設施科，電子檔寄至承辦人信箱： goldbergyang@gmail.com</description>
        <pubDate>Mon, 21 Mar 2016 00:33:00 +16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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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重要公告】改善偏遠地區國民中小學宿舍作業要點</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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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一、補助對象：1.特偏地區學校(依據教育部統計處所公布名錄)2.原住民重點學校(依據原住民族及少數族群教育資訊網站所公布名錄)3.山僻地區學校(適用行政院公布各機關學校公教員工地域加給表者)4.離島地區學校(適用行政院公布各機關學校公教員工地域加給表者)二、補助項目1.宿舍修繕：一般工程(防水防漏、排水、衛生...等)2.宿舍設備改善(實用性、必須性設備、非消耗品)三、補助原則：1.依急迫性程度、實際需求覈予以補助，急迫性較高者，優先補助。2.土地財產權未清楚，取得建造執照有困難，或學校學生人數於三十人以下者且五年內有可能裁併校者，僅補助修繕經費。3.工程量較大且於一年內無法完成者，採一次核定經費，分年編列預算補助方案辦理。4.已獲本屬相關專案計畫補助項目者，不予補助。已獲各案補助之學校，同一年度不再重複補助。四、審查作業：1.單一學校申請經費逾新台幣 150 萬元者，縣府將到校視勘訪查。2.申請經費逾 500 萬元者，除縣府勘查外另配合計畫團隊抽查訪視。五、申請作業：1.申請時間：展延至 105 年 3 月 21 日止2.申請文件：(1)學校應依規定填寫申請計畫書。(2)依公告文件格式，提出核章後紙本文件一式兩份及電子檔一份。(3)應於縣政府收件截止日前，以郵寄郵戳為憑，逾期、內容不全或不符合規定者，本署不予受理。3.彙整後紙本計畫書函送本府教育處設施科，電子檔寄至承辦人信箱： goldbergyang@nt.hl.gov.tw六、相關資料：本次說明會相關資料如附件。若已申請學校須調整計劃書內容，請下載規範表格使用。</description>
        <pubDate>Tue, 15 Mar 2016 07:57:00 +16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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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重要公告】改善偏遠地區國民中小學宿舍作業要點</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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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改善偏遠地區國民中小學宿舍作業要點一、補助對象：1.特偏地區學校(依據教育部統計處所公布名錄)2.原住民重點學校(依據原住民族及少數族群教育資訊網站所公布名錄)3.山僻地區學校(適用行政院公布各機關學校公教員工地域加給表者)4.離島地區學校(適用行政院公布各機關學校公教員工地域加給表者)二、補助項目1.宿舍修繕：一般工程(防水防漏、排水、衛生...等)2.宿舍設備改善(實用性、必須性設備、非消耗品)三、補助原則：1.依急迫性程度、實際需求覈予以補助，急迫性較高者，優先補助。2.土地財產權未清楚，取得建造執照有困難，或學校學生人數於三十人以下者且五年內有可能裁併校者，僅補助修繕經費。3.工程量較大且於一年內無法完成者，採一次核定經費，分年編列預算補助方案辦理。4.已獲本屬相關專案計畫補助項目者，不予補助。已獲各案補助之學校，同一年度不再重複補助。四、審查作業：1.單一學校申請經費逾新台幣 150 萬元者，縣府將到校視勘訪查。2.申請經費逾 500 萬元者，除縣府勘查外另配合計畫團隊抽查訪視。五、申請作業：1.申請時間：展延至 105 年 3 月 21 日止 2.申請文件：(1)學校應依規定填寫申請計畫書。(2)依公告文件格式，提出核章後紙本文件一式兩份及電子檔一份。(3)應於縣政府收件截止日前，以郵寄郵戳為憑，逾期、內容不全或不符合規定者，本署不予受理。</description>
        <pubDate>Tue, 15 Mar 2016 07:37:00 +16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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