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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心秀 - 112學年度公告 | 2026-03-12 | 點閱數: 4

一、依據教育部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精進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作業要點。

二、提報計畫類別可分為:

 (一)學校層級:教師學習社群專業成長活動。

 (二)學校層級:策略聯盟進修專業成長活動。

三、申請額度:請依事項補助作業規定內容提出需求申請。

 (一)學校社群:依社群學任務不同,每群 1 萬元至 3 萬元。

 (二)策略聯盟: 5 萬元至 15 萬元。

四、審查作業時程:

 (一)送審時間: 115 年 4 月 6 日(一)止,(須於下午 5 時前完成核章後電子檔上傳,逾期則不予受理)。

 (二)送審文件:

  1.學校社群及跨校策略聯盟:審查作業表、實施計畫、申請書、彙整表(需核章)。

        2.核章後電子檔上傳本網站申請計畫,以利資料彙整。

 (三)請依網站分類上傳計畫電子檔,電子檔檔名說明如下:

   1.教師社群:花蓮縣 115 學年度精進教學_○○國中/小_教師學習社群計畫。

   2.花蓮縣 115 學年度精進教學_○○國中/小_學校策略聯盟計畫。

   3.如審核後需修正上傳,檔名後面則附加修正版,如花蓮縣 115 學年度精進教學_○○國中/小_學校策略聯盟_修正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