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花蓮縣政府114年12月9日府教體字第1140240275號函辦理。
二、經統計近一年經花蓮縣政府學校午餐稽查小組稽查「被供應學校」,常見缺失(略以):「B8.學生打菜時應穿戴整潔之衣帽(頭髮應完整包覆於衣帽內)、口罩、以防異物掉落」。
三、七、八、九年級餐服於開學時已發送各班,請定期將帽子及圍裙清洗乾淨並妥善保存,確實盤點數量各有5件(帽子5件、圍裙5件)。於學期結束時點交繳回廠商;若學期間因管理不當導致遺失,需由各班自行購置補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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