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行政院於108年4月29日以院授人培字第10800330663號令修正發布施行「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第11條、第13條、第17條及第4條附表。
說明:發布令影本、修正條文、修正總說明及修正條文對照表各1份如附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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