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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導 楊千慧 - 人事室 | 2022-05-02 | 點閱數: 403
  • 依據花蓮縣政府111年4月29日府人福字第1110088019號函辦理。
  • 適用對象:縣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公務人員、約聘(僱)人員、工友(含技工、駕駛)、駐衛警察及臨時人員等,未包含教育人員
  • 詳如實施計畫,請同仁多加利用。
  • 花蓮縣政府111年度推動員工協助方案實施計畫.pdf
    1) 花蓮縣政府111年度推動員工協助方案實施計畫.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