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花蓮縣政府114年7月14日府人訓字第1140133045號書函辦理。
二、為鼓勵公務人員平日留宿並提升週間旅遊人次,觀光署業 請23家國旅卡收單機構協助推廣並彙報所屬旅宿業者實施 之公務人員優惠方案;並請各收單機構將上開優惠方案建 置於國旅卡檢核系統「優惠資訊」專區,以利公務人員查 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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