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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據花蓮縣政府115年6月11日府人訓字第1150112602號函辦理。
- 數位發展部及人事總處為協助各機關(構)推動AI人才培育及認證,爰參考國際公部門職能框架,並結合我國「AI產業人才認定指引」之分類邏輯,編製旨揭指引及懶人包,俾供各機關(構)參考。
- 旨揭指引及懶人包業置於人事總處全球資訊網「AI公務人才發展辦公室專區」(https://www.dgpa.gov.tw/mp/informationlist?uid=908&mid=903 ,請轉知同仁參考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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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150611縣府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