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新城鄉北埔國民小學
111學年度第1學期按時計酬「特教學生助理人員」
甄選簡章(第一次公告分6次招考)
一、依據
(一)特殊教育法第十四條。
(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班級及專責單位設置與人員進用辦法。
(三)花蓮縣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助理員及特教學生助理人員實施計畫。
(四) 花蓮縣政府111年7月11日府教特字第1110138471B號函。
二、報考條件
(一)具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或同等學力資格,或符合身心障礙者服務人員資格訓練及管理辦法所定之人員。
(二)具備中華民國國籍、身心健康、品行端正,並且富教育熱誠者。
三、錄取名額:按時計酬特教學生助理人員正取1名,備取1名。
四、工作內容:在教師督導之下,協助特殊學生之在校生活及就學輔導等工作:
(一)協助處理學生生活自理事宜(如個人整潔、如廁、飲食、午休等)。
(二)協助處理與教學有關之事務(如配合登錄學生行為觀察,協助復健活動、準備學用品、教學場域轉換等)。
(三)協助處理校園學生偶發事件或安全維護。
(四)支援並協助處理普通班身心障礙學生相關事務。
(五)按時至特教通報網填報服務學生紀錄。
(六)本職務需服務腦性麻痺特教學生1名。
(七)其他本校臨時交辦有關特殊教育之事項。
五、僱用期限:自111年8月30日起至112年1月19日止。(若縣府補助終止則契約隨之終止不得有異議)
六、待遇:按鐘點給付,每小時168元(若有金額調整,以花蓮縣教育處公文來函為準),時數依花蓮縣政府核定公文辦理,每週約37小時,(以學生實際在校就學時間,以工作時間表為準,寒暑假等不支薪,另含勞健保給付,勞退提撥)。
七、報名時間及地點
(一)時間:
1.第1次招考:111年8月4日(星期四)上午9時起至10時止。
2.第2次招考:111年8月8日 (星期一)上午9時起至10時止。
3.第3次招考:111年8月10日(星期三)上午9時起至10時止。
4.第4次招考 :111年8月12日 (星期五) 上午9時起至10時止。
5.第5次招考 :111年8月15日 (星期一) 上午9時起至10時止。
6.第6次招考:111年8月17日(星期三)上午9時起至10時止。
(二)地點:北埔國小人事室(地址:電話:8264624轉67)。
(三)方式:一律親自報名。
八、報名手續:
(一)報名表一份(如附件一)。
(二)簡要自傳一份(如附件二)。
(三)准考證一份(如附件三)。
(四)切結書一份(如附件四)。
(五)繳交國民身分證、畢業證書及相關學歷證件(以上證件均應繳驗正本及影本各一份,正本驗畢後發還)。
(六)最近二吋正面脫帽半身照片,請黏貼於報名表。
(七)刑事紀錄證明一份(最近一個月內)。
九、甄選
(一)時間:報名當日上午10時20分前至本校人事室報到,10時30分起開始
甄選。
(二)地點:北埔國小原住民資源教室。
(三)方式:口試(每人以10分鐘為原則),佔100%。
十、錄取方式:正取1名,備取1名,於甄選當日下午5時前公告於花蓮縣政府
教育處全球資訊網頁(http://www.hlc.edu.tw/)及本校網站(http://www.bpps.
hlc.edu.tw/)。錄取者請於次日上午8時前逕向本校人事室報到,逾期視同放
棄。
十一、防疫注意事項:因應各項防疫措施,依相關規定辦理,必要時可視實際需
要公告於網站。
十二、本甄選簡章經「甄選簡章審查會議」通過,陳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本校一律使用國產豬、牛肉食材
本校營養午餐有供應甲殼類、芒果、花生、牛奶及羊奶、蛋、堅果類、芝麻、含麩質穀物、大豆、魚類、使用亞硫酸鹽類等11種及其製品,不適合對其過敏體質者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