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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文說明如下,請本校擬參加人員填寫案附名冊,於107年9月20日(四)中午前送人事室,俾彙整後陳校長核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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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花蓮縣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差勤管理要點規定」,教師奉派或奉准參加選務工作,得依規定於事畢次日起1年內內補休完畢,補休期間所遺課務應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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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旨揭選舉訂於107年11月24日(星期六)上午8時至下午4時舉行投票。 |
二、 |
本次選舉本巿共81所投開票所,目前管理員尚不足250人,惠請貴機關(學校)推薦有意願參加本次選舉之所屬人員(先前已報名者請勿重複報名),並請於107年9月21日前免備文傳真本所彙辦,受遴聘之工作人員將於日後收到選務講習通知,惠請詳填正確通訊地址俾利寄送,並請務必撥冗參加。(本所民政課傳真電話:834-2324。) |
三、 |
另本次選舉監察員經政黨推薦後尚不足60員,惠請貴機關(學校)推薦有意願參加本次選舉之監察員(先前已報名選務工作者請勿重複報名),並請檢附身份證正反面影本報名。 |
四、 |
檢附「107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各機關學校推薦花蓮巿各投開票所管理員名冊」及「花蓮縣花蓮市公所107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報名擔任投票所開票所監察員名冊」各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