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本(109)年中秋期間,請轉知同仁務必遵守「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勿接受不當之餽贈或飲宴應酬,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法務部廉政署109年9月14日廉防字第10905007090號函辦理。
二、 中秋期間,同仁如遇與職務有利害關係者所為之餽贈或飲宴應酬,除有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下稱本規範)第4點或第7點第1項各款情形外,應予拒絕或退還,並簽報長官及知會政風機構;對於涉及請託關說事項,亦應參照本規範第11點規定登錄備查,以維護民眾對公務員公正執行職務之信賴。
三、 另為深化同仁對廉政倫理法令之認知,請鼓勵所屬同仁運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e等公務園+學習平臺」(https://elearn.hrd.gov.tw/mooc/index.php)等教學資源,選讀廉政倫理相關課程。
本校一律使用國產豬、牛肉食材
本校營養午餐有供應甲殼類、芒果、花生、牛奶及羊奶、蛋、堅果類、芝麻、含麩質穀物、大豆、魚類、使用亞硫酸鹽類等11種及其製品,不適合對其過敏體質者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