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花蓮縣政府106年4月24日府教學字第1060075734號函辦理。
二、因受少子女化影響,該縣國中小亦面臨減班超額教師情形,有意介聘至該縣服務者,宜審慎考量。
三、另依據離島建設條例第12-1條規定:「為保障離島地區學生之受教權,離島地區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初聘教師應實際
服務六年以上,始得提出申請介聘至臺灣本島地區學校。」爰經由臺閩地區介聘至該縣服務之初聘教師,應實際於調入學校服務六年以上,始得提出申請介聘至臺灣本島地區學校,請有意介聘至該縣服務者應一併考量。
本校一律使用國產豬、牛肉食材
本校營養午餐有供應甲殼類、芒果、花生、牛奶及羊奶、蛋、堅果類、芝麻、含麩質穀物、大豆、魚類、使用亞硫酸鹽類等11種及其製品,不適合對其過敏體質者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