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校109年服務屆滿10年、20年、30年及40年資深優良教師(年資計算至109年7月31日止),經人事系統清查有教師:岳蘭蕙、陳妍容、吳麗玲、余旻諺、鍾大華、許博凱等6人服務滿20年。
請岳蘭蕙、陳妍容、吳麗玲、余旻諺、鍾大華、許博凱等6位老師,於★【109年1月15日(三)下班前,備齊以下資料送人事室】,謝謝!
(一)初任核薪通知書(師專畢業者需另附初任教師派令)
(二)教師證書(試用教師年資應附試用教師登記證)
(三)畢業證書(如同時有研究所及大學學歷,皆請備齊)
(四)曾任教學校離職證明書或服務證明書
1、任教本校之服務證明,正由本室開立中。
2、私立學校年資須加註「服務期間成績優良」。
(五)最近10年(98學年度-107學年度)成績考核通知書
二、如教師有特殊年資可併計,致109年度符合申請資深優良教師者,請備齊證明文件於109年1月15日(三)下班前洽人事室協助報府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