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安全宣導: 教育部因應近期發生多起校園內學生傷人或自傷,為防範校園肇生重大校安事件,為加強學生安全意識及被害預防觀念宣導,並強化學生意外事件臨機應變能力與緊急求助技巧,相關事宜及宣導事項如下:
一、上學勿單獨太早到校。
二、放學不要太晚離開校園。
三、儘量結伴同行或由家人陪同。
四、不走漆黑小巷或人煙罕至的地方。
五、不進出危險場所。
六,不單獨留在教室。
七、不單獨上廁所。
八、不到校園偏僻的死角。
九、在遇陌生人或可疑人物,應立即通知師長。
十、遇陌生人問路,不必親自引導前往。
十一、不要聽信他人的要求隨意離開學校。
十二、發現陌生人跟隨,應快速跑至較多人的地方或周邊最近愛心(便利)商店,並大聲喊叫,吸引其他人的注意,尋求協助。
■以上內容,依據教育部 104年 7月 30 日臺教學(五)字第 1040079783 號及同年 8 月 6 日臺教學(五)字第 1040107328 號函頒校園安全防護注意事項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