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報名資格:
(一)具有幼兒園合格教師證書且證書尚在有效期間者。
(二)無前款人員報名或前款人員經甄選未通過者,得為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三)無前款人員報名或前款人員經甄選未通過者,得為具大學以上學校幼兒教育、幼兒保育相關學院、系、所、學位學程、科畢業或取得輔系證書者。
貳、報名時間:
幼兒園一般代理教師報名時間:
第1次招考,109年7月8日(星期三)上午8時至10時止,報名資格(一)
第2次招考,109年7月11日(星期六)上午8時至10時止,報名資格(一)(二)
第3次招考,109年7月16日(星期四)上午8時至10時止,報名資格(一)(二)(三)
第4次招考,109年7月21日(星期二)上午8時至10時止,報名資格(一)(二)(三)
第5次招考,109年7月23日(星期四)上午8時至10時止,報名資格(一)(二)(三)
第6次招考,109年7月27日(星期一)上午8時至10時止,報名資格(一)(二)(三)
※備註:如前次甄選已錄取足額,將另行公告取消招考。
參、餘等事項,請詳閱「簡章」及「報名表等附件」電子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