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報名資格:
一、具有國小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且證書尚在有效期間者。【A】
二、無前款人員報名或前款人員經甄選未通過,得為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B】
三、無前款人員報名或前款人員經甄選未通過,得為具有大學以上畢業者。【C】
貳、報名時間:
第1次招考,109年7月8日(星期三)上午8時至10時止,報名資格:A
第2次招考,109年7月11日(星期六)上午8時至10時止,報名資格:A、B
第3次招考,109年7月16日(星期四)上午8時至10時止,報名資格:A、B、C
第4次招考,109年7月21日(星期二)上午8時至10時止,報名資格:A、B、C
第3次招考,109年7月23日(星期四)上午8時至10時止,報名資格:A、B、C
第4次招考,109年7月27日(星期一)上午8時至10時止,報名資格:A、B、C
※備註:如前次甄選已錄取足額,將另行公告取消招考。
參、餘等事項,請詳閱「簡章」及「報名表等附件」電子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