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9 月 1 日路口安全大執法」,透過學校網站及校園公佈欄等宣導路口安全觀念。
說明:
一、依據花蓮縣道路交通安全聯席會報 109 年 8 月 25 日花道安字第 1090001750 號函辦理。
二、近年行人於路口行穿線遭汽機車撞擊之交通事故有攀升趨勢,為建立行人優先概念,交通部業已協調內政部自 109 年
9 月 1 日起進行為期 1 個月路口安全大執法;另參考日本作法將每年 9 月第三週( 109 年 9 月 14 日至 20 日)訂為交通安全週,並選定「路口行人安全」為本年度主題。
三、為廣為調知相關路口安全規定及大執法日期,請自即日起,將宣導圖檔置於學校網站首頁,並請善用各項宣導素材於親師座談、電子字幕機等多元平台,密集加強宣導與輪播。
四、相關宣導素材可逕交通安全入口網( http://168.motc.gov.tw/)下載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