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經本校附設幼兒園109學年度第2次代理教保員甄選委員會審議通過,錄取名單如下:
(一)幼兒園代理教保員,正取第 1名:林曉芬
二、錄取人員請於110年3月24日(星期三)上午9時至12時前,攜帶刑事紀錄證明及所有學經歷之相關證件正本,逕向本校人事室辦理報到,逾期未完成報到程序者喪失受聘資格。
三、依本校附設幼兒園109學年度第2次【代理教保員】甄選簡章(第1次公告分5次招考)規定,本案【已錄取足額,爰取消第5次招考。】
忠孝國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