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立忠孝國民小學一○九學年度第二十二屆忠孝小市長選舉活動
一、實施目的
(一)藉由提供小朋友實際選舉經驗,體認民主法治真諦。
(二)培養民主法治的理念與信仰。
(三)確定多元價值的觀念與目標。
(四)建立現代的倫理規範與秩序。
(五)熟練民主法治的生活與制度。
二、忠孝市自治會組織章程
(一)忠孝市自治會以中、高年級學生為會員,低年級學生為實習會員。
(二)忠孝市自治會設代表大會,由中、高年級每班推選一人為自治會代表。
(三)忠孝市自治會設小市長一人,由高年級各班代表中選出。
(四)忠孝市自治會會務由小市長及自治幹部執行之(含副市長一人、組員四人)
(五)職掌:
1、忠孝市小市長為本校對外全校性活動之當然學生代表。
2、每週主持一次學生朝會。
3、每月利用午休時間召開一次自治會幹部會議,討論自治活動推行事宜。
4、依其職責主動協助學校推動各項活動。
三、忠孝市小市長選舉辦法
(一)、小市長之候選人資格由五年級各班推選一人代表參加:
(二)、投票人資格:凡本校二至六年級小朋友皆享有投票權(投票名冊由訓育組長列印)。
(三)、候選人登記日期:110年5月3日至110年5月7日截止。
(四)、候選人書面資料送審時間:110年5月7日至110年5月12日(公告)。
(五)、候選人政見發表會: 110年5月17日兒童朝會舉行,若遇雨天,則延至5月24日。請候選人務必充分準備。
(六)、投票日期:110年5月25日(星期二)。
(七)、投票時間:午休即開始進行投票,順序:三年級、四年級、五年級、六年級、二年級。
(八)、開票時間:投票完畢即進行開票。
(九)、選監人員:由六年級每班推選三人,負責投開票及秩序的維持,還請協助及配合。
(十)、投票場地:風雨教室。
(十一)、投票方式:採無記名投票,凡符合選舉人資格者之學生享有自治市小市長之投票權,
每人一票。
(十二)、因疫情的關係,取消以往宣傳造勢的活動,由訓育組統一印製候選人的書面資料,發放至各班公告張
貼,候選人無需另外印製、隨處張貼,以免造成環境髒亂。
(十三)、其它選舉相關規定:
1、候選人及助選員不得以金錢或物品左右選舉人意願。
2、候選人及助選員不得以暴力脅迫選舉人。
3、候選人及助選員不得有嚴重違反校規之行為。
4、候選人及助選員不得因選舉立場不同,惡意批評及辱罵其他候選人之行為。
四、候選人如有違反上列所述情事,將依情節之重大與否取消候選人資格。
五、本計畫經校長核可後實施,若有未盡事宜者得隨時修正公佈之。
訓育組長:譚金文 學務主任:余旻諺 校長:許傳德
中 華 民 國 一一○ 年 四 月 十 六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