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為推行舞蹈藝術教育,培養學生舞蹈興趣與能力及選拔優秀隊伍代 表本縣參加 110 學年度全國學生舞蹈比賽決賽。
二、依據: 110 學年度全國學生舞蹈比賽實施要點。
三、辦理單位 指導單位:教育部 主辦單位:花蓮縣政府 承辦單位:北區:花蓮縣立化仁國民中學 中、南區:花蓮縣玉里鎮中城國民小學
四、辦理方式:分北、中南二區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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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孝國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