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全民國防教育法」、「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各級學校全民國防教育課程內容及實施辦法」及「各級學校推動全民國防教育實施計畫」等規定辦理。
二、為鼓勵國民中小學教師發揮創意與教學專業知能,甄集優良課程教案,及發掘具全民國防教育教學熱忱及專業的國民中小學教師,爰辦理旨揭教案甄選,以推動及落實國民中小學教育階段之全民國防教育。
三、旨揭教案甄選說明如下(實施計畫詳如附件):
(一)甄選對象:
(二)收件方式:請於 111 年 7 月 15 日(星期五)前,備文函送縣府薦報教案。
(三)評選方式:由教育部召開決選會議進行評選,擇優選出入選教案。
(四)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