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is is an example of a HTML caption with a link.
:::
公告 訪客 - 學務 | 2022-06-13 | 點閱數: 461

說明:

一、依據本府 111 年 5 月 26 日府社行字第 1110105531 號函辦 理。

二、志願服務獎勵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規定如下:

(一)本辦法第 2 條規定:「本辦法獎勵之志工為從事志願服務 工作,服務時數三千小時以上,持有志願服務績效證明 書者。」同法第 5 條第 1 項規定:「本辦法之獎勵等次如 下:一、服務時數三千小時以上者,頒授志願服務績優 銅牌獎及得獎證書。二、服務時數五千小時以上者,頒 授志願服務績優銀牌獎及得獎證書。三、服務時數八千 小時以上者,頒授志願服務績優金牌獎及得獎證書。」

(二)符合前項規定之志工得向所屬志願服務運用單位(下稱 運用單位)提出申請,檢同相關證明文件,於每年 6 月底前送運用單位。

三、為利服務時數計算,本( 111 )年度志工服務時數計算起迄 時間自 90 年 1 月 22 日起至 111 年 5 月 31 日止;並請詳列服務起 迄年月日。

四、請務必查填志工「英文姓名」,建議應與其所持護照或英 文畢業證書上所載名字拼法相同,以利日後出國就學或就 業使用。無護照或英文畢業證書者,請依外交部領事事務 局外文姓名中譯英系統( https://www.boca.gov.tw/spnatr-singleform-1.html )翻譯。

:::

常用連結

[ more... ]

粉絲專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