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活動參賽組別分為: |
(一) | 國民中學 A 組(簡稱國中 A 組):全校普通班 10 班以上,至少選送一件 |
(二) | 國民中學 B 組(簡稱國中 B 組):全校普通班 9 班以下,自 112 年起,每三年至少選送一件,請各校預先規劃因應。 |
(三) | 國民小學 A 組(簡稱國小 A 組):全校普通班 13 班以上,至少選送二件。 |
(四) | 國民小學 B 組(簡稱國小 B 組):全校普通班 6-12 班(含 6 班 60 人以上),至少送一件。 |
(五) | 國民小學 C 組(簡稱國小 C 組):全校普通班 6 班以下(含 6 班 59 人以下), 自 112 年起,每三年至少選送一件,請各校預先規劃因應。 |
參賽資格:參賽隊員必須為花蓮縣國中小之在學學生。 |
競賽類別: |
(一) | 災害應變(對自然災害、大型及避 /救難逃生有預警作用和幫助之發明 )。 |
(二) | 運動育樂(對增進學習或運動等便利或效果之發明)。 |
(三) | 農糧技術(對改善農業發展有幫助之發明,作品不能是植物)。 |
(四) | 綠能科技(對環境保護、廢物利用有幫助之發明)。 |
(五) | 安全健康(對人類生活衛生、安全有所改善之發明)。 |
(六) | 社會照顧(對促進高齡者及身心障礙者生活便利之發明)。 |
(七) | 教育(對改善教育場所設備或增進學習效能之發明)。 |
(八) | 高齡照護(對促進年長者生活及日常照護有幫助之發明)。 |
(九) | 便利生活(對增進日常生活便利性之發明)。 |
報名方式: |
(一) | 繳交初審資料:請於 112 年 9 月 21 日(週四)上午 8 時至 10 月 2 日(週一)下午 5 時止,至花蓮縣青少年發明展-官網 https://contest.hlc.edu.tw/invention ,以各校承辦教師或指導老師的 openID 登入(詳細資料請詳閱實施計畫) |
(二) | 繳交複審資料:請於 112 年 10 月 12 日(四)上午 8 時至 10 月 26 日(四)下午 5 時止,至花蓮縣青少年發明展-官網 https://contest.hlc.edu.tw/invention ,以各校承辦教師或指導老師的 openID 登入(詳細資料請詳閱實施計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