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對象: 1.家庭急難救助:因急難變故導致生活發生困難者。
2.學生急難救助:因家庭經濟突逢變故而影響就學之國小、國中、高中(職)及大專院校之學生。
3.醫療急難救助:因罹病必須至醫院治療,其醫療費及輔具費支應有困難者。
4.如有特殊變故需急難救助但不含於上述者,另以個案辦理。
二、有需求之學生導師請洽學務處協助申請
忠孝國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