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報名資格(閩南語教師):
參加教育部辦理之閩南語能力認證,取得中高級以上之能力證明,並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所舉辦之教學支援人員認證,取得合格證書者。
貳、報名時間:
第1次招考,107年7月4日(星期三)上午8時至10時止
第2次招考,107年7月9日(星期一)上午8時至10時止
第3次招考,107年7月11日(星期三)上午8時至10時止
※備註:如前次甄選已錄取足額,將另行公告取消招考。
參、餘等事項,請詳閱「簡章」及「附件」電子檔。
忠孝國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