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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國立臺灣藝術教育 114 年 2 月 20 日藝演字第 1140300043 號函辦理。
二、為呼應教育部推動中小學數位學習精進方案之「數位內容充實計畫」,故辦理旨揭徵選計畫,預計選出 30 件。
三、徵選計畫重點摘述如下:
(一)徵選對象及資格說明:
1、現任於已立案之公私立高級中等(含)以下學校、跨校之教師或教師團隊。
2、教師或教師團隊須符合同(跨)校現任教師(含正式專任教師、代理教師、代課教師、兼任教師)、主任、校長或或實習學生之資格。若為教師團隊,每團隊至少 2 名,至多 4 名,並共同推舉 1 名代表人領取稿酬費。
(二)徵選類別與重點說明:
1、須符合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藝術領域課程綱要的內... 觀看完整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