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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為提升行政效能,教育部前經洽詢使用教育人員退休撫卹 管理系統(以下簡稱退撫管理系統)核定退休案件之各主管 機關意見後,業完成退休證改以數位形式製發之規劃,並 自 113 年 2 月 1 日起分 2 階段辦理:
(一)第 1 階段(紙本與數位併行): 1、 113 年 2 月 1 日起至 113 年 7 月 31 日退休生效者,除得依現 行方式發給紙本退休證外,退休教職員於退休生效日 後第 3 日起,得至「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以下稱 MyData 網站)下載數位退休證。 2、 113 年 2 月 1 日前已退休者,得向最後在職服務學校申請 數位退休證,並由最後在職服務學校於退撫管理系統 新建置之「數位退休證補發申請/核定」介面... 觀看完整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