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章列表
說明:
一、依據「花蓮縣國民中小學校長甄選儲訓作業要點」第 5 點規 定辦理。
二、報名作業: (一)採親自報名,因另有要事,無法親自前來者,請附委託 書。 (二)時間-111 年 12 月 19 日(星期一),上午 9 時 30 分至 12 時、下午 1 時至 3 時 30 分。 (三)地點-本府教育處第 2 會議室(花蓮市達固湖灣大路 1 號)。 (四)原住民族籍教師於報名審查時,積分表上如勾選以原住 民族籍身份報考並於筆試階段加分,由本府教育處彙整後統一造冊經由戶役政系統方式取得證明,另依查證結 果辦理筆試階段加分作業。 (五)參與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調查教師,應依本縣培訓 計畫規定提出佐證資料,例如學校聘請擔任調... 觀看完整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