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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特殊教育法第 18 條、 33 條及第 46 條、高級中等以下學
校身心障礙學生就讀普通班之教學原則及輔導辦法第 4 條
辦理。
二、本案活動辦理之目的係為透過適性化、社區化的多元融合
學習課程,拓展特殊需求家庭的生活經驗,提供學生展現
自我、多元發展之機會,促進良性親子互動關係,強化家
庭功能,提升社區參與,提供不分障礙的學童公平參與、
合作互動的機會,並與地方單位合作,建立社會支持系
統,達成「親子」、「普特」、「社區」共融之目的。
三、旨揭活動詳情請參閱實施計畫,如有疑義,請逕洽各子計
畫辦理單位。
四、檢附「花蓮縣 112 年度『親子共融.其樂融融』系列活動」實施計畫」實... 觀看完整文章
一、依據花蓮縣政府 112 年 2 月 10 日府教特字第 1120027024 號函
辦理。
二、為提供具數理學術性向之資優學生接受適性教育的機會,
發展資賦優異教育特色,提升花蓮縣資賦優異教育品質,
本校特別規劃「112 年度區域資優方案:自強國中暑期數學
營」,內容精彩豐富,理論與實作並重,適合國中(含小
六應屆畢業生、完全中學國中部)七至九年級共同學習成
長,得以強化學生獨立學習、問題解決等能力之培養。
三、活動時間及地點:
(一)時間: 112 年 8 月 7 日(星期一)至 112 年 8 月 10 日(星期四)
上午 9 時至下午 5 時,共計四日。
(二)地點:本校三樓會議室。
四、報名時間及方... 觀看完整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