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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客家委員會 114 年 11 月 18 日客會語字第 11467009891 號函 辦理。
二、依據客家基本法第 9 條第 2 項規定:「服務於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之公教人員,應有符合服務機關所在地客家人口之比例通過客語認證」。為鼓勵全民學習客語、推動公事客語無障礙環境,以促進客語重返公共領域,請於 115 年度規劃相關活動時儘量排除認證日程,並轉知及鼓勵同仁及民眾屆時踴躍報考客語能力各級認證,亦請公告及協助宣傳相關訊息。
三、因應花蓮地區客語師資需求, 115 年 3 月 14 日(星期六)及 10 月 3 日(星期六)各辦理 1 梯次「客語能力中級暨中高級認證」,鼓勵學校教師踴躍參加。
四、旨揭各場次認證日期前本府將開設認證相關... 觀看完整文章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4 年 11 月 18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140114950 號函辦理。
二、為支持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實施轉型正義教育,鼓勵教師設計相關教案,引導學生認識轉型正義之內涵及價值,該署委請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辦理旨揭計畫,說明如下:
(一)參加對象:全國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含代理、代課、兼課與實習教師),可個人或團隊(至多 3 人)報名參加,可跨校組隊。
(二)徵選日期:自 115 年 3 月 1 日起至 4 月 10 日止。
(三)報名方式:需完成線上報名與紙本資料寄送。
(四)徵選組別:國小組、國中組、高中組。
(五)獎勵方式:以作品為單位,預計選出特優 3 件、優等 6 件、佳作 6 件(獎... 觀看完整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