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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載:花蓮縣115學年度──候用校長遴選申請表.od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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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教育人員任用條例」及「花蓮縣國民中小學校長遴選自治條例」等規定辦理。
二、
請欲參與遴選者於本( 115 )年 5 月 18 日(星期一)下午 4 時前送達遴選申請表 20 份、遴選志願表 1 份【單獨 1 頁,請勿裝訂於申請表中】及相關證明資料 1 份至本府教育處學管科林羽柔小姐彙辦。
三、
志願表中「申請遴選學校」欄位請審慎考量填列,建議選填 1 所以上學校,如僅選填 1 所學校而未獲遴選致回任教師,請自行承擔結果。
四、
第一任任期屆滿之校長,建議將原校列... 觀看完整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