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下載:376550000A_1150189397_ATTACH1.pdf
主內容區域
文章列表
說明:
一、
依據國立臺灣大學 115 年 9 月 18 日校生教字第 1150090214 號、教育部 113 年 12 月 27 日臺教學(一)字第 1132805232 號函辦理。
二、
旨揭研習聚焦 AI 融入教學現場所帶來的教學轉變,帶領教師從知識整理、教學設計、教材創作及 AI 協作等面向,探索 AI 作為教學夥伴的多元應用,提升教學效率、創意發展與專業判斷,培養 AI 時代所需之教學新能力。
三、
研習場次:
... 觀看完整文章
一、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5 年 10 月 1 日臺教國署原字第 1150093582 號及教育部 115 年 9 月 18 日臺教文(二)字第 1152503703A 號函辦理。
二、兩岸教育交流目的,在於促進相互瞭解與溝通,學校應遵守兩岸政策立場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簡稱兩岸條例)等法令規定,秉持對等尊嚴原則,辦理各項教育交流活動。
三、教育部於 108 年建置「赴陸教育交流活動登錄平臺」,凡以學校名義組團或我方學生赴大陸地區進行學生教育交流活動,或大陸地區學生組團至我方學校與我方學生進行教育交流活動,不論實體、視訊(線上)等交流形式,於活動起始日 1 個月前至前揭平臺之「教育交流活動」頁面登錄,並於... 觀看完整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