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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
依本府人事處案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簡稱人事總處)114 年 4 月 29 日總處培字第 1143023529 號函辦理;並檢附該函影本及其附件。
二、
配合大陸委員會 114 年 3 月 25 日陸法字第 1140400262 號函送「擬任(現職)人員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情形具結書」,人事總處已於 MyData 建置旨揭具結書功能,提供機關同仁線上填寫,並將於 114 年 5 月 9 日開放人事人員統計及下載等服務,請各機關廣為宣導並鼓勵所屬同仁多加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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