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內容區域
文章列表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9 年 5 月 6 日臺教學(三)字第 1090061824 號函辦理。
二、旨揭法令規定如下:
(一)性平法第 30 條第 3 項後段規定略以:「調查小組成員於事件當事人分屬不同學校時,並應有被害人現所屬學校之代表。」
(二)防治準則第 23 條第 2 款規定:「事件管轄學校或機關調查處理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時,應依下列方式辦理: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要求不得通知現所屬學校時,得予尊重,且得不通知現就讀學校派員參與調查。」
三、該案實務說明如下:
(一)事件管轄學校應依性平法第 30 條第 3 項後段,於調查程序諭知疑似被害人「現所屬學校之代表應... 觀看完整文章
函轉行政院於本( 109 )年 5 月 15 日至 6 月 15 日辦理性平小學堂有獎徵答活動,宣導性別平等觀念,請鼓勵學生及社會大眾踴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秘書長 109 年 5 月 1 日院臺性平字第 1090172648 號函辦理。
二、為推廣性別平等觀念,行政院將推出 5 款網路性別平等問答遊戲:配配看-國小組、快問快答-國中小組、性平宣傳車-國中組、九宮格-高中(職)及大專(含)以上組、 大富翁性平人生-不分齡組,以寓教於樂方式讓學生及社會大眾更加瞭解性別平等觀念。
三、活動內容如下:
(一)參加對象:以國民中(小)學、高中(職)、大專院校學生為主,一般民眾... 觀看完整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