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花蓮縣政府中華民國 111 年 1 月 20 日府教學字第 1110016882B 號函
本校 111 學年度學區戶籍內新生人數超過可招收名額,為新生分發入學額滿學校
111 學年度招生將依據「花蓮縣公私立國民中小學學區劃分及新生入學分發作業要點」內額滿學校相關規定辦理。
並由本校自行寄送審查通知書 (111/3/31 前) 至新生戶籍地,
請欲就讀本校之家長三月底應留意戶籍地之郵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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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二)教師晨會